2025年6月12日在ESG Today刊載,IFRS基金會公佈了有36個司法管轄區已採行、或將要採行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 (ISSB Standards),其中有17個已決定使用該標準的方法。
此宣布象徵:過去幾個月朝向ISSB基礎永續要求擴張的持續進步,在2024年十一月的報告顯示為30個司法管轄區、2024年五月的報告則為超過20個。
除了更新資訊以外,IFRS基金會還宣布要公佈這17個司法管轄區的初步概況,以及16個司法管轄區的概觀,其目的是針對朝向ISSB標準之適用提供透明度及進展證據。對外公佈這些狀況之時機,會在這些司法管轄區永續報導定案、不再進行諮詢後。該出版品的目標是—展現ISSB標準如何納入司法管轄區的架構,並協助司法管轄區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
這17個司法管轄區包括:澳洲、孟加拉、巴西、智利、中國、香港、約旦、肯亞、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臺灣、坦尚尼亞、土耳其以及辛巴威。在這些司法管轄區裡,IFRS基金會說,有14個已設立完全採行ISSB標準的目標,還有2個採行了標準的氣候要求,有1個是部分地納入標準。
在16個進行概況介紹的司法管轄區裡面,有12個已公佈完全符合ISSB標準的標準,或目的要提供運作上符合適用ISSB標準後之結果,IFRS基金會說,有三個提出的標準會納入相當大部分的ISSB標準,而有一個在考慮使用ISSB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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