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Ray Garcia, Kathy Nieland與Tracey-Lee Brown合寫、Harvard Law School Forum on Corporate Governance在2026年 5月 19日刊出的文章:Effective Board Oversight of Sustainability Strategy。
瞭解當前的局勢
董事與高階經理人持續爭論著,在企業情境下,「永續」究竟所指為何?某些人用它涵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的全部範疇;另有一些人則聚焦於氣候、人權與其他不斷演變的優先議題。術語的使用也存在差異,有些人視ESG與永續性為同義詞而交錯使用,而有些人則明確區分兩者,還有人至今仍延用較早期的縮寫,CSR。董事會應該將討論聚焦於成果,而非標籤或名稱。然而,關於術語的爭論不應該拖慢執行速度。市場獎勵的是可以衡量的成果。在喧嘩中要掌握重點則需要聚焦。企業應該以務實的態度來定義永續性:企業隨著時間推移能否持續展現績效,以及辨識影響績效表現的因素。此定義與董事會監督企業、確保長期成功的職責相符。有效的永續監督可以建立長期視角,並協助過濾短期雜音。由此觀之,永續性和企業價值是攜手並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