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James Langabeer所寫、Forbes在2026年 8月 6日刊出的文章:Better Governance Starts With Board Self-Evaluation。
目前主流的董事會治理理論是代理論(agency theory),其定義了董事會的首要責任是監督管理階層、作為代表利害關係人(委託人/principals)的代理人,以保護組織的長期價值。
雖然這一框架仍是重要基礎,但它也僅僅描述了有效能董事會的部分特質。最有效能的董事會不只監督管理階層及任免執行長,他們會積極型塑策略、文化及長期韌性。以下是作者從實務中所學,究竟是甚麼因素,讓優異的董事會有別於僅僅稱職的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