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ham & Watkins在2024年 11月7 日報導,2024年10月6日,提出了香港ESG評等與資料產品供應商行為守則(Hong Kong Code of Conduct for ESG Ratings and Data Products Providers,VCoC),為香港提供ESG評等和資料的產品與服務供應商建立和推動一致、可交互操作,以及相稱的自願性守則。香港ESG評等與資料供應商自願性行為守則工作小組(Hong Kong ESG Ratings and Data Providers Voluntary Code of Conduct Working Group,VCWG)是一個產業為主、發展VCoC的工作小組,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SFC)支持。
VCoC是一個自願、自我監管的架構,涵蓋廣泛供應商的光譜,與ESG環境內各式營運模式和結構有關。簽署VCoC的供應商,可在符合供應商自身營運模式與結構下,達成VCoC原則所提及的期待。
背景
香港主管機關已採行措施發展綠色金融生態系統的關鍵要素。在2022年中,SFC組成了一個焦點團體,並進行瞭解現狀的作業:其包括一份瞭解ESG服務供應商的不同營運模式,以及當地特許資產管理公司在和ESG服務供應商議合時的市場實務。一如《環境、社會與治理評等與資料產品供應商最終報告》(Final Report on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atings and Data Products Providers),SFC也採納了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的建議,在發展VCoC上贊助且支持VCWG。
VCWG在2024年5月17日公布了VCoC的草案,之後展開一個月的諮詢期。在考慮市場回饋意見後,VCWG在2024年10月6日正式公布VCoC。
VCoC與IOSCO的建議高度一致,而且實際上也參照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發展、由國際產業工作小組所提出的自願性行為守則。
採行的原則和應用方法
VCoC是由六個關鍵原則所組成,每個都有一系列行動,以指引供應商實行:
1.良好治理:供應商應確保有適當的治理作為,以推動和維持VCoC原則和整體目標。
2.確保系統與控制的品質:供應商應採行與實行明文政策與程序,以確保他們提出高品質ESG評等與資料產品。
3.利益衝突:供應商應採行與實行明文政策及流程,以協助確保其決定是獨立、免於政治和經濟干擾,以及適當處理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此衝突或許會因供應商組織結構、業務或財務活動而起,也可能因供應商和其他主管與員工的財務利益而起。供應商應該辨識、避免或適當管理、減少,並揭露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這些會損害供應商營運時的獨立性與誠信。
4.透明度:供應商應優先重視在其ESG評等與資料產品有適當程度的公開揭露和透明度。這包括明確說明其方法和流程,讓使用者瞭解產品為何,以及如何產出。供應商也應揭露任何潛在利益衝突,並對所有權、保密資訊、資料及方法維持平衡。
5.系統與控制的保密:供應商應採行與實行明文政策及流程,以適合其環境的方式處理與保護—關於其ESG評等與資料從所有實體或委託者所收到、以及與他們溝通的非公開資訊。
6.系統與控制之議合:供應商應定期考慮其資訊蒐集流程,以及產品所涵蓋的實體,是否會對供應商和這些實體產出有效率的資訊取得。若供應商辨明了資訊蒐集流程潛在可改善之處,就應該考慮,他們可採取哪些措施加以實行。若可行與適當,則供應商就應該回應並處理使用者和所涵蓋實體指出的問題,同時維持其產品之獨立性與誠信。
VCoC旨在依活動或業務的性質、規模與複雜性,合乎比例地詮釋及應用。它不打算再重複既有正式規定與指引內已有的監理活動。
供應商或許會自願簽署VCoC。一旦簽署,供應商就要以規定的格式完成、(在其網站上)公布、並至少每年(適時更新)審視一次自我證明文件,以說明他們實行VCoC的方法。這應該要告知國際資本市場協會(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ICMA)並提供自我證明文件的超連結。
簽署VCoC的供應商會有一段施行期(ESG評等供應商為6個月、ESG資料產品供應商為12個月),以便將原則納入其組織,並產出自我證明的文件。
VCoC之管理、維護及未來發展
ICMA將負責管理並維護VCoC。其責任包括:在其網站上公布及維護一個最新的供應商簽署名單、回應任何來自於市場參與者對VCoC之正式詢問,以及進行市場調查。隨ESG局勢持續變化,VCoC將進行修正以確保其維持相關性和有效性。ICMA也將在需要時再召集市場參與者和利害關係人,以修正VCoC。
結論
VCoC的發佈意味:在香港發展透明、可信與有效的香港ESG評等與資料產品上,有著重大的里程碑。藉由遵守這些原則,供應商可強化投資人的信任與信心,並帶動金融市場整體的誠信與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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