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I當責性:法務長應該問的14個問題
這篇是由Meredith Brown所寫、2024年9月17日在FTI Consulting刊出的"AI Accountability: 14 Questions the General Counsel Should Ask"。
雖然隨著AI技術演進,其治理的標準和架構終會成熟,但是誰負責AI治理的問題,還是可能模糊。
AI責任模糊,對法務長而言就是一個巨大的機會。當法務長不僅打造自己是風險管理者、也是策略經營伙伴時而帶來的吸引力,他們在堅持組織AI專案責任上,就參與並扮演著領到性的角色。
發展第一手的科技知識,讓法務長可以認識到其效能與潛能,還有本身的風險。此外,法務長必須瞭解:在AI治理生態體系裡關鍵伙伴有誰,比如資料長、科技長、資安長、數位轉型長以及保密長。因為並非所有組織都會有這些職位,故指派AI治理的責任是相當複雜的。
除了在IT、安全、隱私等面向上的伙伴以外,法務長應處理以下四個AI責任的主要範疇:誰可能會受到影響、組織風險、道德以及財務考量。另外,法務長也可用來強化這些範疇治理的關鍵問題如下。
1.組織要向集團與個人負責
*員工資料會如何受到使用中的AI工具影響?若員工資料被納入模型,或員工使用AI到工作上,組織就要負責提供安全且道德的可使用工具。
*顧客或客戶預期的結果為何?AI可作為極大化顧客價值、改善產品的工具,但若顧客資料被用到模型裡,就會有一系列隱私、道德、安全、透明考量需要處理。
*AI之使用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到公司價值嗎?在減緩風險和確保投資人、股東與私募股權的商業價值兩者之間,要有巧妙的平衡。AI使用若失敗,會造成昂貴的業務中斷或處罰,但若腳步得太慢,相對於競爭者可能會錯失市場機會。
*任何AI使用案例會改變策略伙伴的狀態或參數嗎?使用案例及使用技術有可能會與現行的協議相衝突,或者引發業務大幅轉變—如此可能會破壞伙伴關係之性質。同樣的,錯誤作法可能會引發名譽上的損失,會傷害到重要的伙伴關係。與供應商的關係也必須從伙伴怎麼使用AI的角度思考,以此來評估遵循第三方風險管理政策。
*董事會與執行長對策略有共識嗎?各業務部門、長字輩主管與董事會之間的共識,對於從各方面來保護組織十分重要。
2.組織風險
*現在或未來有法律會監管此技術嗎?全世界立法者正在發展或實施法規,以治理企業使用AI的各種面向,而法務長就必須持續監控這個領域,以瞭解不斷變化的責任與透明度要求。組織應該預期會有持續的政策改變,而且各司法管轄區之間的要求有不小的差異。
*瞭解潛在的監理與技術風險嗎?法務長負責保護其組織面對已知與未來的風險,因此必須對組織內所有新AI工具及其使用做整體性風險評估。
*資料是如何生成、儲存與分享的?作為風險評估的一環,法務長應比對其組織AI系統所使用的資料,以判斷是否與監理要求、顧客通知、道德界線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問題相衝突。
*有評估過整套的必要治理、風險與遵循控制嗎?就像其他企業技術或關鍵營運功能,新的AI工具要求嚴謹地注意到治理、風險與遵循(GRC)的所有面向,而且在很多狀況下,會要求針對現行流程和政策做調整或補強。
3.道德責任
*會傷害到誰、什麼對象?法務長也應該思考組織以外的道德,因為這有可能會影響到其名譽與ESG上的定位。
*組織如何監控及管理AI模型裡的偏見?用以訓練AI模型的資料及這些系統所賴的運算法,通常裡面有偏見存在。未確認的話,他們會偏離原本的意圖。法務長有機會對這些問題表達意見,並與伙伴合作積極管理。
*需要什麼訓練與教育以確認適當的使用?強大的治理起自於員工的基礎。當部署新的AI工具,員工需要訓練這些工具的道德,教育如何避免誤用及潛在危害。
4.財務上的影響
*工具及其風險之成本,對比預估的價值如何?法務長可透過計算因AI不當措施(比如可能的違規、名譽損傷或訴訟)所引發的可能財務下滑,帶動關於AI專案財務健全度之討論。
*成功如何衡量?法務長及其團隊可透過對法律中AI使用案例之成本效益分析,進行這項工作。這包括評估新工具需求之正當性,並定義衡量成功的關鍵績效指標。法務長可利用從這些工作所學到的經驗,來支持部署組織其他部門部署AI之財務責任。
(2)發揮AI最大潛能,釋放法務顧問的時間
這篇是由William Josten所寫、2024年9月12日在Thomson Reuters 網站上刊出的"Making the most of AI’s potential time savings for corporate counsel"。
根據最近Thomson Reuters公布的Future of Professionals報告,工作流程中因使用AI而獲益的受訪律師,可以節省平均每週4小時時間,一年約相當200小時。對內部法務顧問而言,一直都身處在要用更少資源做更多事的壓力下,代表這是一個可取得更多資源的難得機會。
因此,這些新跑出來的時間該如何運用呢?內部法務顧問與外部律師有些選項是類似的。
首先,會花更多時間從事訓練與發展年輕律師。不管年輕律師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在法律事務所,總要花些時間與資源來糾正錯誤。而讓這些年輕律師更快成長所省下的時間,會將他們的犯錯降到最低,更快提高工作品質。
另外一個類似的選項就是,新釋放出來的時間實際上可減少工作時間。若公司法務部門採行這些科技而實現其效率,每個問題就可以花更少時間完成。
今日法務顧問平均花費的工時,每週約50小時,按此預估,未來大概花46小時就可完成相關工作。省下來的時間,更能平衡律師的生活。繼而協助減少他們的精神壓力與流動率,最終協助法務部門管理和留任最佳的人才、省下金錢。
Thomson Reuters Institute的年度 Legal Department Operations Index連續幾年發現,縱使內部法務部門的法律問題量增加,但是大多數法務團隊的人員仍維持不變、甚至還縮減。與此同時,大多數的法務部門也看到預算持平或縮減,因此,必須在無法再聘人手的條件下尋求其他方法。
若AI每週可省下4小時,對週工時40小時的人而言,等於省了10%的時間。若這10%可再加強內部法務顧問的工作能力,每個顧問不就可增加10%的生產力。若生產力升高,整體結果看起來不就是像增加人手了嗎?
資料來源:https://www.thomsonreuters.com/en-us/posts/corporates/lawyers-ai-time-sa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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