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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 星期日

【南韓的公司治理改革】2023年在ESG方面的推動措施-2024/02/04

(1)永續企業管理人權與環境保護法

202391日,南韓共同民主黨正式提議「永續企業管理人權與環境保護法案」(Bill on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r Sustainable Business Management),旨在預防及解決公司營運活動中違反人權及環境的影響。歐洲現在已經有類似的法案,而南韓此法案是亞洲第一個。

該法案會出現,是因為今年初南韓公司未能達成最基本的國際人權保護標準,但他們已經花了12年的努力來落實自願性質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for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UNGPs)。該法案反映了公司、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的關鍵要素,包括要求公司:

*制定人權承諾與政策,並予以內化

*執行人權與環境衝擊評估

*建立與落實一個制度,以管理和監控風險與衝擊

*揭露盡職調查方面的重大資訊

*運作有效的申訴機制

該法草案雖尚未為全公布,但據報包含的內容有:

*要求公司建立制度來辨識、評估、管理及揭露和人權與環境風險相關的事宜,作法包括:

**建立與運作人權環境盡職調查落實制度,以履行其人權和環境方面的責任,包括要求執行長每年制定落實人權環境盡職調查之計畫,並向董事會報告、獲得同意(69)

**辨識及管理人權和環境風險。

**在找出此類風險後,準備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報告(1013)

*要求政府準備相關指導方針與資訊揭露標準,促進公司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之落實,以便對於關於諮詢、教育與訓練的資訊系統之建置提供支持,並專門對中小企業的義務及需求,提供專屬的支持(16)

*授權利害關係人,以利取得與企業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有關的資訊。

*建立一個人權與環境公司委員會,決定公司活動中關於人權與環境的重大問題,並解決關於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的爭議(17)

*建立該委員會可能對公司提出糾正命令之依據理由—這些公司有違法活動、或未能達成法律所規定的義務(2829)

*建立程序規範,授權給該委員會指派、與/或取消指派衝突或高風險領域,這會凸顯這些領域中與營運有關的盡職調查義務(3334)

*建立一個人權與環境違規受害者的協助基金,以支持受害者並強化爭議解決的有效性(35)

*對那些未達成糾正命令、或未辨識其營運活動引發人權與環境風險的公司,建立罰則;所謂的營運活動是,直接或間接與戰爭罪、童工或在衝突或高風險區域營運有關(42)

*對於未能向董事會報告其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落實計畫的公司,建立罰款之依據理由。

資料來源:https://www.herbertsmithfreehills.com/latest-thinking/south-korea-tables-mandatory-human-rights-and-environmental-due-diligence-law   

 

(2)南韓公司呼籲延後ESG強制揭露,但主管機關堅持

2025年起南韓資本額超過2兆韓元(15億美元)的公司有義務公布其環境、社會與治理(ESG)活動的揭露情形。然而,最近的一份研究顯示,連大集團都認為這個時間表太倉促。但大韓工商總會(Kore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KCCI)100名會員公司中負責ESG之經理人及員工的調查,56%的受訪者說,他們認為延後ESG強制揭露的最後期限至少1年以上會是適當的。還說,應該實施23年責任豁免的寬限期。

目前參與自願揭露的公司中有90.6%說,他們會利用外部專業機構來公布ESG資訊。它們當中僅9.4%說只倚靠內部員工與資源。此外,當中僅14%公司已設置ESG資訊系統供揭露之用。

目前受訪的100家公司有53%正參與自願性的ESG揭露,同時有26%正處於準備階段、21%則尚未開始。當前的自願揭露系統和強制揭露不同,原因在於公司不需要為所揭露的資訊負責。

根據50.9%的受訪者說,投資於ESG揭露的成本據傳在1(75,358美元)2億韓元之間。另外有28.3%受訪者說,成本超過2億韓元。

44%受訪者說,他們並沒有揭露範疇3的溫室氣體排放—這個結果出自非由該報導組織所持有或控制的資產、但該組織間接影響它價值鏈上的經營活動。另外有24%說他們處於準備階段。其餘32%受訪公司說目前正在揭露相關資訊。

公司指出ESG揭露最常見的挑戰是衡量與蒐集夥伴公司的資料(複選題中有63%受訪者勾選)以及缺乏具體詳細的指導方針(60%)。其他提到的挑戰包括內部專業不足、使用外部專家造成的成本負擔,以及缺乏揭露所需的資訊科技和專門系統。

919日,最大商業遊說團體之一的韓國企業聯合會(Federation of Korea IndustriesFKI)強調,需要更多時間來強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揭露的可信度,並減少市場混亂。

FKI所主持的會議上,領導南韓會計學院(Korea Accounting Institute Board)Lee Han-sang說:「鑑於在揭露上缺乏清楚的路徑圖及指導綱領,分辨需要蒐集哪些資訊以及必須揭露到什麼程度此事具有挑戰性。對於在2025年公布報告,明年他們就要開始蒐集資料。」

幾週前,另一個商業遊說團體韓國企業聯合會(Korea Enterprises FederationKEF)公開要求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把最後期限延後34年。KEF指出:「要公司建立一個能定期蒐集與驗證其全世界分支機構相關資料的系統需要大量時間。此外,鑑於國內碳權交市場規模小,在揭露的早期階段不免會有過高的成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的公告自去年底初次預測延後了6個月。」

儘管有延後的呼籲,FSC卻始終堅持不會考慮推遲強制揭露。期待FSC在今年第四季制定揭露路線圖。

影響FSC決策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該推遲可能對高度重視此議題的外國投資人透露韓國不遵守ESG原則的信號。根據市場觀察者說,這事也會阻礙高度仰賴出口的韓國經濟成長,因為它背離了全球趨勢。

2021年,FSC公布了他們計畫自2025年起從資產超過2兆韓元的KOSPI上市公司開始,逐步強制要求ESG揭露。預定在2030年以前,範圍會擴大到所有KOSPI上市公司。

資料來源:https://www.koreatimes.co.kr/www/biz/2023/08/602_357892.html

資料來源:https://www.koreatimes.co.kr/www/biz/2023/09/175_359562.html

 

(3)13%南韓公司對強制揭露做好準備,而主管機關決定延後

202310月,根據南韓EY164位南韓公司會計經理人所做的調查(受訪對象包括外部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高階經理人或財會部門主管),有近60%的會計經理人支持採行強制性ESG揭露,以符合全球趨勢的需求。但僅13%的受訪者說,公司完成了相關的準備。

在這近六成同意採行強制ESG揭露的受訪者裡,其中半數說強制揭露標準應放寬一些,但引入的時間表應該與其他海外主要國家一致。

34%的受訪者說,在考慮南韓公司的現實下,強制性ESG揭露時間表應延後,縱使這代表當地的監理時間表會遠落後於國際趨勢。

南韓最高的金融監理機關—金融監督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10月宣布,由於南韓公司需要一段準備期,故決定延後強制性ESG法規之實施到2026年或以後。原本FSC計畫從2025年起,先從資產規模超過2兆韓元(14.7億美元)的公司開始逐步實施ESG揭露義務,並在2030年以前適用到所有KOSPI上市公司。

當問及公司採行強制ESG揭露的實際時間表時,僅13%受訪者說,有可能馬上履行揭露義務,有39%說還需要超過三年的時間。其餘的48%說要花一至兩年的時間。

資料來源:https://www.koreatimes.co.kr/www/biz/2023/10/602_361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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