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算沒有CSRD的義務,歐洲公司還是繼續進行永續報導
2026年 3月 4日Interior Daily分享,就算歐盟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取消監理要求,歐洲公司選擇持續進行永續報導。這是根據osapiens的研究《超越遵循:綜合簡化套案提出後的永續報導》(Beyond Complianc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After the Omnibus)。
該研究顯示,不在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適用範圍內的公司中有90%打算維持或甚至擴大其報導活動。在這些「非適用範圍」的公司中總共有86%預期繼續按CSRD要求進行報導。
依循歐盟Omnibus I簡化方案,某些公司不再需要遵守立即履行正式報導義務,包括根據CSRD的要求。雖然Omnibus方案改變了必須報告者的範圍,並沒有改變誰必須管理永續風險。研究發現指出,永續報導正日益深植於組織管理風險、配置資本與投資人、客戶和伙伴溝通方式之中。
在所有受訪者中,88.9%預期未來12個月會增加永續報導工具和自動化的投資。同時,90%說永續報導已部分或完全融入財務報導流程。
永續資料被積極運用於高影響力的決策中,包括營運與資源規劃(52.8%)、創新與流程設計(47.7%)、財務規劃與投資決策(38.1%)以及供應鏈風險分析(38.1%)。近半(49.2%)受訪者說,更深入地洞察氣候、供應鏈及營運風險是報導的主要效益。其他常提到的優點包括,透過可查核的資訊提高投資人信心(43.8%)、滿足客戶與伙伴報導及查核要求(43.8%),以及在決策中讓財務與永續性更完善地對齊(43.3%)。
然而,該研究也認出一個結構性張力。雖然90%縮減報告範圍的機構打算持續報導,但是84.5%預期監理壓力減輕在過了一段時間後會造成內部資源變得較少。主要的內部阻礙包括預算限制(43%)、資料系統分散(40.7%)、技術整合薄弱(31%)以及內部責任不明(29.1%)。
該研究將此描述為「永續弔詭(sustainability paradox)」:策略上高度認同報導價值,合併資源支持卻不斷減少。該發現顯示,自動化與集中化的資料管理在有限的資源下是維持報導品質的關鍵。尤其是自願性報導可能會加劇不同架構分散化的情形,諸如中小企業自願永續報告標準(VSME)、氣候貢獻架構(CCF)、全球報導倡議(GRI)以及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
哥本哈根商學院社會企業(Business in Society at Copenhagen Business School)教授Andreas Rasche說:「結果顯示,根據Omnibus I 取得豁免的大公司明顯偏好報導的連續性。因此,自願性報導與超越遵循的策略明顯是未來永續議程重心。」
Osapiens的共同創辦人及共同執行長Alberto Zamora補充說:「最近幾年,監理方向大多是單向的:更多要求、納入監理範圍的公司更多。Omnibus改變了這一點。然而,我們的資料顯示,當此義務消失時,公司並沒有縮減規模。他們認識到報導不再只是遵循作業,而是瞭解風險、資本配置及永續成長的一種途徑。」
該調查於2025年十二月到2026年一月間執行,對象是來自英國、德語區、荷比盧經濟聯盟以及法國公司的403位高階主管,這些公司的員工均超過1,000人。
(2)瑞士提出新的永續報導、盡職調查法
ESG Today在2026年 4月 7日報導,瑞士政府宣布,公布其新提出的聯邦永續公司治理法,該法說明了針對大公司更新的永續相關報導以及盡職調查義務。
新提出的法律廣義上將瑞士公司義務與歐盟同業保持一致:這些歐洲同業要遵守、最近更新的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與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尤其是關於該規定所定義的公司規模。雖然永續揭露義務僅限於大公司,但是新法要求這些公司要依國際標準進行報導。
新提案之發表,是在歐盟第一代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 I)流程完成之後,該套案大幅縮減了對公司的永續報導及盡職調查要求。在Omnibus裡的關鍵改變之一就是大幅減少了關鍵永續規定所涵蓋的公司數,需遵守CSRD門檻的公司數,從員工250人升至1,000人、淨營業額至少要有4.5億歐元,而CSDDD則更改為僅包含最大的公司—員工人數5,000人、淨營業額為15億歐元。
瑞士已制定一系列永續報導規定,包括要求員工超過500人的公司要在年報內公布環境、社會、人權以及反腐議題,而其氣候揭露條例(Ordinance on Climate Disclosures)也適用於員工人數超過500人之公司,要求需報告氣候相關因素,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氣候相關風險與影響,還有根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的目的與轉型計畫。瑞士目前的盡職調查義務,僅適用於其活動會帶來童工、衝突性礦物領域風險的公司。
與更新版CSRD類似的是,瑞士的新永續報導義務將適用於員工人數至少有1,000人、淨營業額達4.5億瑞士法郎(4.88億歐元)的公司、將近100家,而目前大約200家要報告永續與氣候相關問題的公司。報導須按歐洲永續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或類似標準下完成。
在擬議法案下的盡職調查義務,將適用類似CSDDD的門檻—員工人數5,000人及15億瑞士法郎(16億歐元),而且要求這些公司必須審視—其活動或其控制的公司或供應鏈上的業務伙伴是否實際上、或可能對遵守國際公認人權與環境標準有負面影響,並施加義務給這些公司去建立策略與行為守則,將之整合進公司政策與風險管理;還有辨別、評估及優先重視影響;預防潛在衝擊並準備防範計畫;對實際影響補救;建立申訴及報告機制;以及監控有效性。根據瑞士聯邦委員會(Swiss Federal Council),新的盡職調查義務會適用於近30家公司。
資料來源:https://www.esgtoday.com/switzerland-proposes-new-sustainability-reporting-due-diligence-law/
(3)「歐盟公司」提案要讓設立新創企業更簡單
Personnel Today 在2025年 3月 18日報導,歐盟執委會認為太多企業家與創新的新創企業要在歐盟區擴張必須因應「支離破碎的公司法律環境」,面對27個分別的法律系統。此複雜性可能延遲公司設立達到數週或數月之久,減緩成長,並提高成本和阻礙規模擴張。
「歐盟公司」(EU Inc.)將提供單獨一套統合的公司規範,公司可選擇,無需因應多種國家制度,從而釋放單一市場潛力,並為歐盟「第28個制度」建立基礎。
歐盟執委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說:「歐洲有人才、有想法並且有企圖心成為創新者最佳進駐之地。然而,如今想擴張規模的歐洲企業家要面對27個法律系統以及超過60個國家公司形式。」
「有了歐盟公司,我們使得在歐洲創業與發展事業變得格外容易。任何企業家能夠在48小時內在歐盟各處設立公司,並且完全可以線上作業。這重要一步只是開始。我們的目標很明確:到2028年以前成為單一歐洲市場。」
2023年歐盟執委會發現全球前三大經濟體中的獨角獸企業―價值在10億美元以上的新創公司,有66%在美國、26%在中國,僅8%在歐盟。
歐盟公司的提案將由歐洲議會與歐洲理事會討論。執委會說會盡最大努力支持共同立法者,目標是在2026年底達成協議。
企業家、創辦人以及公司能在48小時內成立公司,花費不到100歐元,而且沒有最低股本要求。
歐盟公司只需透過連結到各國公司註冊單位的「歐盟層級介面(EU-level interface)」提交公司資訊一次即可。歐盟執委會也將建立一個中央的歐盟註冊機關。歐盟公司將獲得其稅務識別及增值稅號碼,不需要再提交紙本文件。
在整個公司生命週期中,公司流程將預設為數位化。新公司將能進行數位清算程序以及簡化後的破產程序,讓結束營運順暢。這將有助於創辦人嘗試及測試創新想法以及在需要時另起爐灶。
歐盟公司也能夠設立全歐盟的員工股票選擇權計畫,而這些股票選擇權只有在出售時才會對所得課稅。
公司可自由選擇在哪個歐盟成員國內成立。不受各國勞動法規影響;它們將適用於歐盟公司,與受國內法規管轄的其他事業是一樣的。
歐盟執委會負責繁榮與產業策略的執行副總裁Stéphane Séjourné說:「長期以來,每當他們希望簡化流程―比如在整個歐洲新市場的註冊或擴張―歐洲企業必須面對27種不同制度和行政程序的複雜性。長期以來,他們耗費太多時間與金錢在律師、公證人或翻譯流程。」
「歐盟公司讓此事劃下句點。它將使所有歐洲創新公司有可能在48小時內完成一次性註冊登記、最多付100歐元,不需要銀行帳戶或最低股本要求―針對其所有在歐盟單一市場裡營運。經過多年討論,這項新提案帶來了一場小革命和大簡化,而這正是許多歐洲企業一直以來所呼籲的。」
然而,荷蘭新創公司協會(Dutch Startup Association)總裁Lucien Burm在LinkedIn寫說,這個提案還不夠。
他說:「這確實是真正的進步。它帶來更多的和諧。法規比指令好。更快註冊比無休止的延期好。對投資人、創辦人與人才而言是更佳的工具,比今日的分歧亂象好。但說實在的,我們需要更多。」
「這仍非真正的第28個制度。就完整的法律意義來說,它不是一家真正的歐洲公司。它依然太仰賴27個國家制度、27個法律文化,以及實際運作上,27個可能的版本。」
資料來源:https://www.personneltoday.com/hr/eu-inc-proposal-to-make-start-ups-easier/
(4)「歐盟公司」提案要讓設立新創企業更簡單
2026年 3月 25日ESG News 報導,即使監理要求收窄,布魯塞爾正在擴大整個歐洲永續報導的推行範圍。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EFRAG)已發起一項表達意向的呼籲,目標對象是願意協助那些制定新的自願永續報導標準的公司與利害關係人,該標準適用於不受《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監管的公司。
這項倡議是針對市場內特定的一群公司:未被歸類為中小規模企業但仍低於關鍵門檻(即員工人數未達1,000人或年營業額低於4.5億歐元/4.9億美元)的歐盟公司。這些公司位於監理灰色地帶,規模大到足以影響供應鏈與資本市場,但在最近政策變化後,不再被要求採行簡化後的《歐洲永續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
EFRAG的舉措反映了歐盟永續治理更廣泛的重新校準。第一代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 I)推行後已減少了必須遵循強制ESRS報導的公司數目,將部分負擔轉為自願性架構。
對市場相關性建立自願性標準
EFRAG現在正尋求測試自願性標準實務上如何運作。該組織邀請參與的不僅是合格的公司,還有會計師、投資人、放款人、商業協會以及其他永續資訊使用者。
計畫活動包括網路研討會、調查、訪談以及利害關係人活動,設計來掌握永續報導在不同產業與司法管轄區演變的方式。目標是確保自願性架構符合市場期待,同時對不具監理義務的公司切實可行。
此次諮詢是歐盟執委會預期在今年稍晚以授權法形式(Delegated Act)發佈自願性標準(VS)前進行的。該架構讓在CSRD監管範圍外的公司,為了自願揭露ESG資訊,提供一個結構化的路徑。
奠基於中小企業架構並擴大使用
即將實施的自願性標準建立在EFRAG於2024年十二月公布且於2025年七月依執委會2025/4984號建議認可的《中小企業自願性標準》(Voluntary Standard for SMEs, VSME)。雖然該架構原始設計是為了小型企業,但是現在調整成適合規模未達CSRD門檻,但仍在運作的更大型非上市公司。
EFRAG與中小企業以及其利害關係人持續對話。這項新措施擴大議合到不同群體的公司,其中很多都因供應鏈、融資條件及投資人審查正漸次受到ESG期待之影響。
為何對於高階經理人與投資人很重要
對公司領導人而言,朝向自願性標準既帶進彈性,也帶來壓力。在沒有法律強制規定下,公司可以針對其營運現實專門設計揭露內容。與此同時,投資人、放款人、商業伙伴的期待持續升高,尤其是關於氣候風險、治理實務以及供應鏈透明度。
金融機構將ESG資料納入貸款決策中,而大公司正在把報導要求向下傳遞到其價值鏈。選擇退出結構化報導架構的公司是甘冒減少資本取得管道或排除於優先供應商網路之外的風險。
對投資人而言,自願性標準的出現在資料一致性上會提供潛在的橋樑。雖然該標準沒有法律強制性,但是廣泛採用的架構會增進中型公司之間的可比較性—這些公司目前的報告參差不齊或完全不報告。
歐盟永續政策的過渡階段
EFRAG的呼籲突顯了歐盟永續政策處於過渡階段。隨著強制性報導要求範圍縮小,自願性架構正在介入,以維持透明度與當責性的動能。
該倡議成功取決於接受度。若公司積極投入且採用自願性標準,它可能演變為實際的市場規範。如果參與者仍有限,那麼歐洲中型市場的ESG資料差距可能持續存在。
無論如何,方向是明確的。歐洲永續報導正超越遵循,朝向由市場動力、利害關係人期待及演變中的治理優先順序塑造出更寬廣的生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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