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To motivate independent directors, put them in the spotlight"是2025年7月7日在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刊出的文章。主要介紹George Yang 對獨立董事之研究和觀察。
很多國家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會要有獨立董事。這些董事要與公司無關係、不是經營團隊,不會參與日常營運、確保道德與有效的管理以外還要平衡利害關係人利益。不幸的是,監督者遇到眾多問題讓他們無法履行職責,經常可見。
眾多可能的理由之一,就是控制股東通常會獨立董事之提名施加巨大壓力、給予微薄的薪酬,讓他們毫無動機履行監督作為。缺乏經驗,也是一項原因,因為很多獨立董事是外行人、經營經驗不足。無論如何,他們的監督功能對於確保公司治理很重要。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會計學院的教授George Yang,試圖要解決這個問題。他調查了中國sunshine enforcement的效果—監理機關使用公共執法機制鼓勵獨立董事強化。這個概念是基於執行法律的透明度和公眾能見度增加,以增進問責性與遵循。
這份對獨立董事公共執法的研究,是由Yang教授與其同仁暨南大學Li Xiaoxi與Rao Pingu、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學Yue Heng一起執行的,審視了獨立董事如何回應評論信—這個信是監理機關就公司檔案、揭露、法遵做的公開質詢。尤其,研究者還觀察公司和本就有關係單位之間的某些交易。這些交易也被稱為關係人交易,在新興市場(如中國)特別令人憂慮,因為這會引發侵佔、不公平的實務—即控制股東會利用其身份,在犧牲小股東狀況下圖利自己。
Yang教授說,「經理人(包括獨立董事)會特別在意他們的『面子』。在收到市場監理機關的制裁時會感到丟臉,如果評論信的問題沒有適當解決的話,尤其會如此。」
若獨立董事的公司在收到評論信後無法改正問題,他們更可能會表達異議或辭職,特別是讓他們聲譽受到危害時,顯示聲譽問題可用來強化公共執法。
研究者蒐集了超過1100封、由上海與深圳交易所在2014至2017年間提出的評論信。除此之外,他們也蒐集了China Stock Market and Accounting Research Database內與關係人交易有關的財務資訊,之後再從Chinese Research Data Services Platform資料庫裡蒐集獨立董事聲譽的資訊。近半的評論信明確討論了關於關係人交易的問題,而樣本內的上市公司裡有90%報告了關係人交易。
Yang教授說,「我們發現公司在收取關係人交易評論信後,會減少關係人交易16.4%。」
在研究者藉由媒體報導、擔任董事席次數、年齡及審計委員會席次數等指標來衡量獨立董事聲譽與職業憂慮後發現:當獨立董事有更高聲譽或職業憂慮時,評論信的降低效益會更強。這個結果主要會顯現在非業務性的關係人交易上,意味此交易與核心業務運作關係較不密切,有可能具侵佔目的。
中國社會很重視社會形象,若中國證監會的評論信出現負面印象,就可能會傷害到獨立董事的社會地位。同樣的,當評論信升高了監理風險並威脅到其聲譽及職業前景時,獨立董事就會盡力對抗控制股東與管理階層。研究發現,在收到關係人交易評論信後若公司未改善,獨立董事表達異議或辭職的機會會增加10%。
Yang教授說,「當監理風險突然升高,獨立董事對控制股東保持友善的重要性降低。獨立董事會擔心聲譽風險,很大是因為會影響到其職業前景,而且可能會影響到社會形象、友誼,或甚至家族成員/與其緊密相關者的福利。」
該研究顯示,公開評論信可帶動獨立董事強化其監控措施。這會就公共執法限制自我交易活動的有效性提供寶貴見解,特別是在新興市場。
Yang教授建議:「將此責任授予特定人士,特別是與潛在舞弊無關、又參與治理及監控流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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