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證交所:從會計年度2025年起公司要報導溫室氣體排放
The Straits Times 在2024年 9月 23日報導,從會計年度2025年起,新加坡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報導其溫室氣體排放,具體來說是兩個領域。
第一個領域涵蓋組織自有或控制的來源所產生的直接排放,諸如公司自有車輛、加熱系統和工業流程中化石燃料的燃燒。新加坡證交所(SGX)在9月23日的聲明中宣布該行動,這些被認定為範疇一排放。
第二個領域―範疇二,是公司外購電力、蒸汽、加熱與冷卻的消耗所產生的間接排放。
此外,企業必須將氣候相關要求納入由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所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永續揭露標準(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
SGX說,該措施建立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先前的建議,SGX從會計年度2022年起就一直實施該建議。
轉變為強制報導表明更廣泛的承諾,以便確保所有公司―無論是什麼行業,對其環境影響負責。
SGX說,其目的是從會計年度2026年起報導所有其他的排放,並補充說全體上市公司在生效日以前會得到充分通知。
SGX的措施反映愈來愈強調環境影響的透明度與問責制,以及報導中的挑戰。
儘管價值鏈中包含的所有間接排放係更廣泛的範疇三排放,它們取得一年寬限期,但各行業―特別是小型企業,在改變此級別排放之衡量及報導方法的難度增加。
SGX承認說,會在範疇三揭露的時間表建立以前,先評估公司準備情形。從會計年度2026年開始,大公司將優先報導範疇三排放,容許其有足夠時間為遵循做準備。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說,這些新規範將推動SGX上市公司間達成一致的永續相關揭露,使其能更好地面對氣候風險並善用新冒出頭的機會。
為了讓企業有時間在2025會計年度關注這些新的氣候相關揭露,永續報導其他部分強制要求的時間將從會計年度2026年起。
這包括要求永續報告未做外部確信的公司,要將其與年報一起公布。
這麼做的公司在其會計年度結束後,可以將最後期限延長至多五個月來公布其永續報告。SGX希望額外多出的前置時間將鼓勵上市公司對其永續數據資料進行獨立評估。
投資人與產業領導人讚揚此舉,但要求公司繼續努力進行更廣泛的範疇三報導。
淡馬錫國際(Temasek International)的財務長Png Chin Yee說:「因應範疇三排放對於推動經濟邁向淨零排放的利害關係人而言,可說是關鍵。」
(2)德拉吉報告:檢驗歐盟ESG監理的現狀
Stibbe 在2024年 9月 26日報導,2024年9月17日,歐洲央行前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對歐盟執委會發表報告,提出關於歐洲永續競爭力的論述以及對歐洲未來的建議。
德拉吉報告對許多歐盟政策領域提出影響深遠的變革建議而登上新聞頭條,該報告涉及歐盟改革、歐盟「空前」的公共投資,以及歐洲新的產業政策。作者在本文簡單回顧德拉吉報告中關於ESG以及歐盟內ESG監理的談話。
ESG既為機會亦是威脅
德拉吉報告看到歐洲永續成長的機會,係根據歐盟在諸如風力渦輪機、電解槽及低碳燃料等乾淨技術方面居於世界領導地位,並指出全世界超過五分之一的乾淨和永續發展技術正在歐盟內被開發。
雖然歐盟有許多有利條件,但未能將其優勢轉化為全球競爭力。該報告認為,除了(i)縮小與美國的創新差距,以及(ii)提高安全性和降低對中國原物料及技術之依賴,所有成員國之間還必須有一項關於歐盟除碳和競爭力的聯合計畫。未能對所有相關部門制定全歐盟計畫,將導致除碳風險,傷害歐盟競爭力和成長。
ESG過度監理
被確認為傷害歐洲競爭力的因素之一是「更大的監管力道」:歐盟新法規的數量比美國多得多。該報告特別挑出三個例子,其中之一是關於永續報導和盡職調查架構,包含了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歐盟永續分類法(Taxonomy Regulation)、永續財務揭露規定(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 SFRD)、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工業排放指令(Industrial Emissions Directive, IED)、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以及化學品登記、評估、授權與限制的規定(Regulation on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
CSRD被視為「監理負擔的主要來源」,德拉吉報告引述相關估計表示,CSRD報導的監理成本範圍從非上市公司的15萬歐元到上市公司的100萬歐元,而丹麥政府估計,丹麥一家公司遵循CSRD的平均一次性成本是36.5萬歐元、經常性成本是31萬歐元。
CSRD被批評對整個價值鏈帶來過度報導的風險,這或許進一步增加遵循成本。例如報導指出,在CSRD下的報導標準(ESRS)包含1052個定量或定性的資料點,其中783個為強制揭露(其中的80%,即622個資料點「受重大性限制」,唯有與公司攸關時才揭露),以及269個自願性揭露。
歐盟永續分類法被提及是定義與要求不明確的例子,包括關於「沒有造成重大傷害」原則。因此,德拉吉報告在其許多建議中提議—歐盟應簡化規定,特別是歐盟的分類法規。
下一步?
德拉吉報告將作為制定全歐盟「潔淨產業新政」(Clean Industrial Deal)的基礎,新的歐盟執委會將在其新的執政期間內推展。
(3)香港制定2025年目標以符合全球永續標準
Fintech Global在2024年9 月25 日報導,香港金融機構採行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提議的新永續報導標準已經準備就緒。
根據ESG Today,這些擬議的標準完全符合IFRS基金會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目標生效日期在2025年八月,此舉為永續揭露朝向國際遵循的重大轉變發出信號。
今年稍早,繼香港政府發表強化本地永續揭露生態系統的願景聲明後,HKICPA就著手制定這些標準。該願景旨在讓香港永續報導要求符合全球規範,涵蓋諸如上市公司、銀行、基金管理業以及保險公司等實體。此外,今年稍後預料會推出一份路線圖,描繪該地區企業進行全面永續報導的下個步驟。
此倡議可追溯自2021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上成立ISSB,任務是建立IFRS永續揭露標準(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設計這些標準的目的在於提供投資人永續風險和機會的重要資料以應對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要素透明度日益增長的需求。2023年六月,ISSB公佈首份一般永續發展(IFRS S1)和氣候(IFRS S2)報導標準。
HKICPA的最新提案—HKFRS S1 與HKFRS S2,旨在與IFRS S1及S2標準完全合拍,取得了2024年六月完成的技術可行性研究及廣泛利害關係人議合的支持。此一致性被視為是策略行動,目的是更緊密地整合香港企業與全球及中國大陸的資本市場。
HKICPA的會長梁思傑強調這些標準的重要性,指出:「HKFRS S1與S2對於讓香港永續報導與全球基準保持對齊相當重要。藉由強化一致性與可比較性,這些標準將更能滿足投資人尋求可靠永續資訊的需要。」
ISSB副主席華敬東強調對齊的益處,他表示:「藉著與ISSB標準完全契合的規劃,投資人便能以最好的方式將香港公司的揭露和全球同業進行比較。」
趨於一致代表香港對齊全球金融市場,加強整個區域永續報導透明度與可靠性的關鍵一步。
(4)隨著投資人呼籲自願應用ISSB標準,IFRS基金會發布公司指引
IFRS網站在2024年 9月 25日刊載,全球投資人呼籲公司自願應用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標準,以便在欠缺應用ISSB標準的監理要求下,提供投資人對決策有用且可作全球比較的資訊。
為支持公司滿足此要求,IFRS基金會在9月25日的紐約氣候週(New York Climate Week)上公布了《自願採用ISSB標準—給編製者的指引》(Voluntarily applying ISSB Standards-A guide for preparers)。該指引之目的在於支持公司開始自願採用ISSB標準,並協助他們向投資人溝通其進展。
當越來越多司法管轄區採取措施實施永續揭露要求―包括透過廣泛使用ISSB標準,該標準成為公司符合全球要求的通行證,同時提供投資人全球揭露基準以協助形成投資決策。
該指引將會成為公司有用的工具,特別是在沒有監理要求採用ISSB標準的司法管轄區,包括對於公司如何描述應用ISSB標準提供指導。
該指引是一系列出版品當中最新的,旨在支持落實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般要求》及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此外,與《ESRS-ISSB 標準互通性指引(ESRS—ISSB Standards Interoperability Guidance)》等工具一起使用時,公司可以運用ISSB標準來滿足世界各地投資人的需求及監理要求。
最近任命為ISSB投資諮詢小組(Investor Advisory Group, IIAG)主席的挪威央行投資管理公司(Norges Bank Investment Management, NBIM)首席治理與遵循長Carine Smith Ihenacho在紐約氣候週發表講話時表示:
就一個風險分散投資組合之投資決策、風險管理流程和所有權活動所支援的永續資訊而言,它必須具備跨公司及跨期間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NBIM要求公司使用及司法管轄區採用ISSB標準作為全球基準。此基準對於向投資人提供具成本效益以及對決策有用的報告十分重要,包括在揭露要求進一步滿足其他利害關係人需求的市場,比如歐洲。
以下的評論是根據路博邁集團(Neuberger Berman)ESG與影響力投資全球負責人以及新IIAG副主席Jonathan Bailey在ISSB於2024年九月法蘭克福會議上所作的演講:
路博邁集團相信財務重大性及投資人相關永續數據資料的必要性。ISSB標準係建立在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標準與氣候相關財務揭露任務小組(TCFD)的建議,對於提供高品質、可比較資訊以形成明智決策極為關鍵。我們鼓勵公司自願採用ISSB標準於投資資溝通上面。
貝萊德(BlackRock)、先鋒領航(Vanguard)、資本集團(Capital Group)與路博邁集團之類的投資人透過代理投票指導方針鼓勵採用ISSB標準。
ISSB主席Emmanuel Faber在紐約氣候週演講時表示:
世界各地的公司已經提供投資人永續發展相關資訊,以回應投資人需求。然而,它們使用拼湊的架構與標準,導致投資人無法比較公司績效與未來展望。隨著許多架構與標準如今併入ISSB,自願採用指引協助公司從當前的報導實務改變至採用ISSB標準,為公司提供一個具有成本效益的途徑,供應投資人對決策有用與可確信的財務資訊。
ISSB的投資人諮詢小組是由117名來自全世界62個領先的資產所有人及資產經理所組成,致力於提升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品質和可比較性。成員是擁有全球投資組合的全球投資人,他們來自亞洲、歐洲與北美的主要市場,資產規模超過54兆美元。該團體提供制定ISSB標準的策略指導,並協助確保投資人觀點獲得清楚闡述並且在ISSB標準制定過程得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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