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在2024年 7月 22日有這一則介紹最近日本公司治理發展的脈絡,可與我們先前的一些日本方面的筆記對應呼應。
藉由日本主管機關所宣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日本公開發行公司的公司治理將會大幅提升,相關主管機關如,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FSA)、經濟產業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METI)以及東京證交所(Tokyo Stock Exchange,TSE)。其中包括TSE的公司治理守則(2015年及其更新版),以及FSA的盡職治理守則(2014年及其更新版)。為了遵守公司治理守則,大多數TSE的上市公司試圖透過選任多個獨立外部董事,來達成董事會多元化,並設置董事提名與薪酬的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盡職治理守則鼓勵機構投資人採取行動,以達成對其客戶投資人的受託義務,從而對其投資的公司追求高品質的公司治理,並也要求他們揭露在股東會上如何行使投票權。
收購指導方針
近期最重大的政策之一,就是2023年METI公佈的《公司收購指導方針—提升公司價值及確保股東的利益》(Guidelines for Corporate Takeovers –Enhancing Corporate Value and Securing Shareholders’ Interests,簡稱收購指導方針)。「收購指導方針」大幅改變了日本併購市場。在發佈之前,那些未經標的公司董事會同意或徵求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敵意」收購,長期以來被視為禁忌。「收購指導方針」的目的是,提出併購交易的原則與最佳實務,特別是那些涉及收購方(買方)獲得一家上市公司控制權的併購交易。
「收購指導方針」有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a.收購是否應該進行,應根據其是否會提升公司價值及股東共同利益;
b.涉及標的公司控制權的問題,應該根據股東的合理意向;
c.收購方與標的公司,都應該積極提供對股東做決策時有用的資訊,並確保透明度。
此外,「收購指導方針」詳細說明了,標的公司董事會應如何回應收購提案,以及標的公司如何使用反收購措施來面對非合意收購企圖,以及到什麼程度。最重要的是,「收購指導方針」明確要求標的公司董事會:若潛在收購者的提案是「善意要約」(bona fide offer)的話,縱使屬於非合意,也要給予「真誠的考量」,而非拒絕審視其提案。「收購指導方針」雖然是「柔性」法,但在面臨可能的交易時,這已經成為標準的作法。
在收購指導方針公佈後不久,世界上最大的馬達製造商與策略收購者Nidec Corporation對瀧澤(Takisawa)提出非合意收購。由於在先前併購市場裡,此類收購者很難進行非合意收購,故此交易案戲劇性地改變了局勢。Nidec多次參照「收購指導方針」內的概念,並成功完成收購。此後,屬非合意收購的數量一直在成長,比如日本最大的壽險公司第一生命保險(Dai-ichi Life)在對Benefit One的出價戰中提出了主導要約(prevailing offer)。
東證所(TSE)的要求
在2023年,TSE發布了一項要求─「採取以資本成本及參考股價的管理行動」(Action to Implement Management that is Conscious of the Cost of Capital and Stock Price)。在此公告下,在TSE的優質(Prime)與標準(Standard)市場上市的公司,被要求使用資本成本指標並考慮其股價為管理依據,而非以往習慣的關注於總銷售額與利潤水平。
就像「收購指導方針」,此項指引對上市公司雖然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是有很明顯的影響,特別是對股價帳面價值比低於1.0、或股東權益回報率低於8%的上市公司。根據這項要求,上市公司應評估其資本成本及資本獲利能力;適時考慮改善計畫,以及透過與股東對話來更新其改善計畫。
搭配「收購指導方針」,獲利能力不佳的上市公司現在非常可能成為非合意收購提案的目標。這反過來會提升公司管理階層關注資本成本效率的意識。
其他發展
1.減少阻礙「健全」收購的因素
先前在日本,有很多上市公司背後是有母公司的,而這一直受到批評,因為存在著這樣的威脅—母公司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犧牲了上市子公司小股東的利益。由於公司治理守則及其他政策,上市子公司的數量有顯著減少,而且管理階層彼此友善的公司之間交叉持股也減少。此外,那些在沒有立即性的敵意收購威脅時,就採取防禦措施(日本毒藥丸)的公司,(相較於面對收購者實際收購威脅時採取防禦措施者)現在正廢止他們的毒藥丸。
這些趨勢促進了潛在所有者進行健康的收購,進而更能增進公司價值及股東共同利益。
2.多元化的董事會組成
由於公司治理守則,大多數上市公司正在試圖將董事會的組成,進行關於技能、性別與國籍等的多元化。
3.管理階層的激勵薪酬
傳統上,日本公司管理階層的薪酬是由固定現金薪酬及年度紅利構成。相較於此,截至2023年,近75%的上市公司採用激勵薪酬設計,比如透過授予限制型股票的獎勵措施,以激勵管理階層提高公司的中長期的價值。
4.永續及其他非財務資訊之揭露
影響公司的永續及其他非財務資訊,比如氣候變遷、性別與多元性、人權、智慧財產權、人力資本、供應商、業務挑戰與管理風險,都被視為需要與公司利害關係人進行建設性討論的基本項目。根據2023年關於公司揭露條例的修正案,上市公司被要求在其證券報告內強化此類資訊。
2024至2025年預期的發展
1.公開收購規則及大股東持股報告的重大改革
在2024年三月通過了公開收購規則及大股東持股報告系統的重大改革法案,修正案將在兩年內生效(具體時間尚未決定)。
透過此改革,公開收購規則將適用於對公司控制權有重大影響的更廣泛的交易,以強化透明度與公平性。另外,大股東持股報告制度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投資人,要揭露其身份、投資目的(如果適用的話,包括是否想要對公司提出重要的提案)以及其他資訊,以上都將被修正,以便此揭露義務不會過度阻礙機構投資人的合作參與。
2.提升獨立外部董事的素質
現在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有選任獨立的外部董事,並提名具備必要資格和能力的董事候選人,這應該有助於公司治理進一步提升。METI與TSE正透過出版及修訂相關的指導方針,以提出獨立外部董事的最佳實務。
3.英文資訊揭露
TSE在2024年二月宣布:從2025年四月起,所有優質(Prime)上市的公司將有義務以英文揭露其財務報導、並進行及時揭露,有鑒於國際投資人的需求,公司被鼓勵也要對其他資訊進行英文揭露。
評論
透過這些公司治理發展,預期日本公開發行公司將提升其公司價值和股東共同利益,並加速他們與機構投資人的對話。
資料來源:https://law.asia/corporate-governance-japanese-public-compan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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