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久算太長?行動主義者持續鎖定董事任期
JD Supra在2024年 11月 21日有這一則由Louis Davis、Elizabeth Gonzalez-Sussman與Alexander Vargas合寫的“How Long Is Too Long? Activists Continue To Target Director Tenure“。
要點
*代理投票顧問機構與機構投資人越來越認為任期超過九年太長,並質疑董事任職九年以上的獨立性。
*董事會更新是行動主義者常見的需求,假若公司有長期任職的董事,可能發現自己容易受到行動主義倡議的攻擊。
*當董事會檢討其自身的技能組合和其他屬性時,他們應該向投資人說明長期任職董事對董事會帶來的價值。
*雖然少數美國公司有正式的任期限制,年齡限制比較常見,但是較不受代理投票顧問機構的青睞。
直到2024年第三季,美國行動主義維持高漲氣勢,而行動主義者年復一年持續要求更新董事會。他們對更新董事會需求的核心在於董事任期。
從歷史來看,代理投票顧問機構與機構投資人承認長期經驗可對董事會帶來價值,尚未推動董事任期限制,而是選擇按個案評估董事任期。不過,帶頭的代理投票顧問機構和許多機構投資人越來越多地公開表達看法—超過九年任期一般說來過長。
這為質疑長任董事價值的行動主義者提供彈藥:根據Evercore 2024年第三季《季度回顧》(Quarterly Review),自2021 年以來,67%的行動主義倡議是針對公司有三名以上且任職超過10年的董事。因此,儘管認為長期任職的董事可做出貢獻,公司有一位以上被認為任職過長的董事,陷入行動主義投資人瞄準的風險便增加。
長期任職董事:10年規定
限制董事任職時間的壓力來自於幾方面。
代理投票顧問機構。領導的代理投票顧問機構似乎已開始質疑在董事會任職超過10年的個人董事之獨立性。例如,機構股東服務(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表示:「任期超過九年被視為可能折損董事獨立性」,而Glass Lewis也有類似表示,它【證實】了一項潛在問題會發生於非執行董事平均任期在10年以上並且過去五年沒有新的獨立董事加入董事會的公司。
機構投資人。此外,某些大型機構投資人,比如貝萊德(BlackRock)已表示可能投票反對那些沒有推動董事會充足繼任的董事。道富環球顧問公司(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與摩根大通資產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也公開揭露他們的觀點:任職超過九年的董事可能會失去其獨立性。Barrow Hanley Global Investors同樣聲明:「在董事會任職超過10年以上的董事視為具不具備獨立性。」
外國市場。某些外國市場似乎也朝向此10年標準前進。例如,英國公司治理守則規定任職超過九年的董事,其獨立性或許會受減損。香港交易所(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HKEX)同樣提出適用於整個交易所的規範,其中包括限制董事任期最長為九年。然而,港交所上市公司反對此提案,主張「董事在董事會越久,越瞭解公司經營,「如此可以帶來」更好的建議」,而且「這裡沒【有】證據謠傳上市公司得到好處。此舉只會限制【獨立董事】選任,並阻礙公司任命其認為合適的人才」。該提案是否通過以及其他市場是否會繼續跟進此趨勢,還有待觀察。
當行動主義者使用此類聲明來施壓以增加或更換董事會成員並不令人意外。最近的倡議包括:
*Ancora倡議反對Norfolk Southern(在此Ancora鎖定六位任期超過15年的董事)。
*Sarissa Capital倡議反對Alkermes(在此Sarissa Capital鎖定四位任期超過20年的董事)。
*Land & Buildings倡議反對Aimco(在此Land & Buildings鎖定五位任期超過15年的董事以及自2015年以來董事會未曾增加新獨立董事)。
儘管全球與當前美國對於降低董事任期感興趣,美國公司似乎不甘願採行正式的任期限制政策。根據Deal Point Data,僅10%的標準普爾500(S&P 500)公司與12%的標準普爾100公司(S&P 100)規定任期限制,最常見的是15年—遠長於普遍被視為任期過長的10年。
資料來源: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how-long-is-too-long-activists-continue-8466944/
(2)研究:為何你的董事會應該包含一位長期服務的董事
這篇是Stefano Bonini、 Luminita Enache、 Mascia Ferrari、 David Gaddis Ross與Kose John合寫、Harvard Business Review在2024年 12月 11日刊出的“ Research: Why Your Board Should Include a Long-Tenured Director“。剛好與前一篇形成對比,也與現在國際趨勢限制董事任期措施、思維做一個比對。
去年,矽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SVB)違約事件讓公司董事會組成及任期的議題受到高度重視。SVB倒閉時的12位董事裡,有五位的任期不到三年、有三位服務不到12個月。而七位董事則服務13年或更久,除了在事件爆發幾個月前所任命的Thomas King之外,沒有任何董事有具體的銀行業經驗。
這意味董事會缺乏產業和公司特殊經驗會造成災難性後果,而有一位熟悉公司與產業的長任期董事能夠預防災難。但事情並非如此簡單,長期服務的董事隨時間推移可能自滿、或更糟,成為執行長的親信。
公司應該讓獨立董事長期留任以累積機構經驗,還是要經常更換董事以避免僵化?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在2021年我們針對標準普爾1500(S&P 1500)公司做了一份超過15年數據的大型研究。我們發現理想的董事會組成的關鍵就是平衡。
任期限制的隱患
一方面,美國以外的市場參與者與監理機關通常會對獨立董事採用任期限制,但是在美國則沒有明確的限制,所以分階段董事會的方式並不罕見(亦即董事皆有固定任期,但任命日期彼此不同,因此任期是依序到期而非一致性)。同時,重要的機構投資人,例如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California Public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主張,服務超過12年的董事,可能獨立性要打折扣。道富環球顧問公司(State Street Advisors)則因任期問題對數百位董事投出了反對票,像微軟(Microsoft)之類的公司已對平均任期設立了目標。
另一方面,任期限制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例如導致公司失去熟悉業務的寶貴董事。代理投票顧問機構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ISS)在其最佳實務指導方針裡採取了這樣的方法,並指出「一般常用的任期與年齡限制,可能不是解決方案,因為這會迫使公司必須讓有價值的董事強制退休。」
長期任職的董事增加顯著的價值
雖然過去的研究發現,高平均任期對公司績效不利,但我們發現,只在意這個指標會錯過一個重點,就是僅有一位長期任職的董事,可以不影響整體董事會的獨立性,而為公司帶來顯著的價值。換言之,有整體高平均任期和僅少數董事擁有長任期(或甚至只有一位)的這兩種董事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當我們更仔細觀察了S&P 1500公司後發現,有超過四分之一的董事會只有少數幾位長任期的獨立董事,意即服務在15年以上者,而且通常僅有一位。事實上,至少有一位長任期獨立董事的公司,比起完全沒有的公司其績效會高出6.5%。其原因是,長任期的董事能夠保護公司避免做出重大、損毀價值的錯誤。例如他們會減少股東集體訴訟及行動主義者提案,這些情況通常與公司治理不佳、價值損毀有關。公共投資人似乎也同意,當長任期董事過逝,該公司股價平均會下降6.1%,遠超過一般董事的跌幅。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正面效果並未見於有很多長任期董事的董事會。關鍵在於只有一或兩位就好。
一位勝過許多
這些結果的詮釋很直接明瞭。長任期的獨立董事是機構記憶的守門人,他們會為公司帶來價值,因為他們是機構知識的儲存槽,而且他們有信譽來建議高階經理人、並讓執行長承擔責任。因此,長任期的董事能夠增進董事會的整體效能。某位成員的知識和經驗,在複雜、成熟與風險較高的公司特別有用,例如在受高度監管的產業裡,關於政府的流程或監管發展的知識,每家公司都不一樣,而且難以取得。
回到SVB的例子,該銀行董事會有八年的高平均任期,但沒有真正長期服務的「老手」(15年以上),以保護公司免於災難。
因此,公司要趕快選一位董事並給予無限制的任期嗎?當然不用這麼急。我們的研究強調,長任期的董事難尋、而且具備高度技能,例如可能是常春藤盟校畢業、有法律及博士學位,而且他們的存在是董事和公司之間雙向匹配後的結果,而不是與執行長的關係,事實上,長任期董事平均橫跨三任執行長的任期。
因此,關鍵在於允許公司發展長任期董事的可能性,而不是強加無條件或預定的限制,因為這可能阻礙與特定董事發展有價值的關係。據此,監理機構或投資人要施加任期限制的倡議,應該是針對已經有多位長期服務董事的僵化型董事會,而非施以無條件的任期限制。雖然確保董事輪替能夠為公司帶來新觀點及新技能,但維持一或兩位長任期董事,也是保護利害關係人利益的一種重要輔助治理機制。
董事會上有長任期的獨立董事,可以是提升績效、減少暴露於外部風險的有效治理機制。然而,這需要保持平衡。董事會不應該有太多長任期的董事,否則他們會有僵化的風險。維持一或兩位,對於提供穩定性、知識,以及可靠的監督至關重要。我們對於強制任期限制的監理措施持謹慎態度,並強調長任期董事應被視為是與公司共同進化過程的一部份。
資料來源:https://hbr.org/2024/12/research-why-your-board-should-include-a-long-tenured-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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