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Translate

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

歐洲的ESG動態:(1)ESMA證券監理機關獲得新的綠色評等權力;(2)EFRAG發佈給小公司的歐盟永續報導標準提案;(3)歐盟發佈公司永續性盡職調查法最終草案;(4)德國資產管理公司質疑ESG資料與評等服務-2024/03/30

(1)ESMA證券監理機關獲得新的綠色評等權力

想要將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績效加以分類的分析師,在協議中的新法案裡,將面對到歐盟監理機關直接的審查。

根據在2024年2月5日晚間達成的法案共識,歐盟證券與市場主管機關—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被賦予新的權力,以監督提供綠色評等的供應商。

這是罕見的歐盟金融市場權力集中,因為政策制定者要回應市場對ESG日益升高的興趣。

比利時財政部長Vincent Van Peteghem在一份歡迎新法案的聲明中表示,「藉由透明、受監理的ESG評等而升高的投資人信心,對我們轉型到更有社會責任、更永續的未來會產生重大影響力。」

歐洲議會議員、歐盟理事會,以及一群由比利時擔任主席的成員國對該法案已達成了共識,後期的立法會談裡被稱為是三方會談。

該聲明還說,評等機構可結合三個不同的面向E、S與G—賦予各面向的加權應該清楚明確。他們希望,在六月大選前的四月議員會議上該法能通過,並在18個月以後生效。

績效

ESG評等供應商會根據(比如)碳足跡、或是否其供應鏈有強迫勞動而對公司績效進行評分。

他們可從屬於大型金融集團,比如倫敦證交所集團的Beyond Ratings、或屬於大型研究機構晨星(Morningstar)的Sustainalytics。

但是全球標準制定者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呼籲這一行要更明確、透明與治理。

Iosco的秘書長General Martin在上週布魯塞爾會議上說,「ESG評等在引導投資決定上已經是一項工具。」

「未揭露方法、隱藏資料來源,以及不明確的評估流程,都會破壞信任基礎。」Moloney還警告,歐盟的法律應該避免讓全球市場散亂。

利益衝突

新的歐盟法規想要從金融危機學習教訓—信評機構將不動產抵押債權證券之違約指定為低風險,而這幾乎弄垮整個金融系統。

比如,一方面提供顧問服務的ESG評等供應商,就可能會有利益衝突,而監理機關想要確保他們仍是公正的。

此舉也是歐盟漂綠戰爭中的最新戰場—最近看到歐盟禁止用一些以未經證實的詞彙(比如「氣候中和」、「生物可分解」)來販售商品,並限制資產經理人以永續為名來推銷基金。

像歐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的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之類的決策者呼籲,賦予歐盟金融市場監督者要更多權力,希望中央機關能如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如此才可能強化歐洲的資本市場。

但是傾向保持國內監理機關控制力的成員國不願如此,因此ESMA的監督權仍限於相對小的領域,比如信評機構與交易保管處。

關於歐盟市場基礎建設法規的另一場三方會談會在2月6日舉行,以考慮是否要授予ESMA的權力,以監督歐盟的結算所。

資料來源:https://www.euronews.com/green/2024/02/06/esma-securities-regulator-to-be-handed-new-green-rating-powers


(2)EFRAG發佈給小公司的歐盟永續報導標準提案

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EFRAG)宣告公布新的徵求意見稿(exposure drafts, EDs),包含給中小企業的永續報告標準草案,標記出歐洲根據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建立新的永續報導體系的下一步。

CSRD的目標是更新2014年的非財務報導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此為歐盟先前的永續報導架構,把必須提供永續揭露的公司數量從一萬二千家顯著擴增至五萬家,並就公司對環境、人權與社會標準及永續相關風險,實施更詳細的報導要求。

CSRD自2024年初開始針對員工超過500人、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公司生效,接續是2025年針對員工人數超過250人或收入4000萬歐元的公司生效,再來是2026年針對上市的中小企業生效。

主要由歐盟資助的私人組織EFRAG,在2020年六月受歐盟執委會之委託,制定新的歐盟永續報告標準(EU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其中包括對涉及公共利益實體或在歐盟境內作從事股票交易的中小企業。EFRAG也被要求為非上市中小企業發展自願性的永續報導標準。新的徵求意見稿包括涉及公共利益的中小企業(ESRS LSME)及其他中小企業自願標準(VSME)。

新的公共利益中小企業標準包含一般要求的總則篇、一般性揭露、政策、行動及目標,加上詳述環境、社會與商業行為指標等部分所組成。要求環境揭露的例子包括資訊能源消耗及組合、範疇1、2、3的排放、透過碳信用額度融資的溫室氣體清除資訊、實體與轉型的氣候風險預期財務影響的資訊,以及關於污染、塑膠微粒、用水及生物多樣性影響的資訊。

根據EFRAG表示,強制性永續標準目標的目的包含支持中小企業從更好的管道取得融資,此外是提供標準化的永續資訊。

EFRAG永續報導理事會主席Patrick de Cambourg說:

「中小企業是歐洲經濟重要的一部分。在完成大企業的ESRS之後,EFRAG今日公布的這兩項草案標準為要支持中小企業參與轉型至更永續的經濟、獲得融資的適當管道,以及減少處理不一致資料要求的負擔,同時為所有人準備對決策有用的資訊。」

新的非上市中小企業自願報導標準,目的是支持企業取得永續融資,並設計為「協助非上市的微型、小型與中型企業(非上市中小企業)的簡單報導工具,以回應他們從生意對手那邊收到的永續資訊請求,諸如銀行、投資人與作為標準化ESG資訊供應商的大公司。

在發布新草案標準的同時,EFRAG宣布啟動徵求意見稿的諮詢,將持續開放到2024年5月21日。

EFRAG的永續報導技術專家團主席Chiara Del Prete說:

「這兩個徵求意見稿回應了開發一套永續資訊的努力,既同時對中小企業符合比例原則,也能支持我們已經看到以及越來越多商業對手要求希望看到的資訊。就非上市中小企業自願標準的成功來說,市場接受度將是關鍵。我們期待這次諮詢能協助我們將標準定案,以便能夠滿足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期待。」

資料來源:https://www.esgtoday.com/efrag-releases-proposed-eu-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for-small-companies/


(3)歐盟發佈公司永續性盡職調查法最終草案

2024年1月30日,歐洲聯盟發佈了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CS3D)的最終草案,CS3D將是付諸實施於歐盟企業之最新報導要求,用來處理公司內部以及供應鏈內有關氣候變遷與人權之環境、社會與治理標準的問題。CS3D很可能會在今年春季通過採用,從2027年起分階段生效。

歐盟治理機關在2022年二月首次通過CS3D提案。一如歐盟執委會所述:「此指令建樹立了公司盡職調查的責任。該責任的核心元素是辨識、終結、預防、減少以及說明公司自身營運、子公司及其價值鏈上之負面人權與環境影響。此外,某些大公司需制定計畫,確保其事業策略符合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限制全球增溫在攝氏1.5度。」

CS3D係設計與企業永續性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來搭配使用。CSRD在2022年十一月通過,創設公開交易公司及私有公司從2024年開始實施的報導義務。CSRD要求制定歐洲永續性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此乃企業根據CSRD進行報導的詳細流程。第一輪歐洲永續性報告準則(ESRS)標準於2023年七月通過。額外標準之採行已被延遲,表明全面實施CSRD可能會延後兩年。

對於像CS3D這類的歐盟立法,三個提案通過後,接著會協商達成最後協議。來自歐盟執委會、歐洲議會及歐洲理事會的這些提案會個別通過立法。

CS3D協議草案由歐洲議會報告員Axel Voss(歐洲人民黨黨團德國成員)發表於領英(LinkedIn)。Voss為CSRD擔任同樣角色。這份435頁的文件包括所有三項提案及最終協議。

其次,CS3D採用的是風險基礎方法。公司將被要求辨明最嚴重或最可能發生的風險,隨後再根據嚴重性及可能性來確定緩解措施的優先順序。「只有在公司本身造成風險時才有採取措施的義務;除此之外,一切當遵守注意義務。」

第三,歐盟成員國將對遵循狀況實施監理,並對違規行為處以罰金,通常依據公司的全球淨營業額。

最後,成員國將建立一個程序,透過規定民事責任,允許遭到負面影響的受害者有訴諸司法和賠償的管道。責任會區分為故意或過失。

實施的時間表如下:員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歐盟公司必須在2027年以前遵守;員工人數在500人以上且年度淨營業額達1.5億歐元的歐盟公司須在2028年前遵守;員工人數在250人以上且年度淨營業額達4000萬歐元,並且在高風險產業內營運的歐盟公司須在2029年前遵守。非歐盟公司若年度營業額達到歐盟所定義的營收門檻則必須遵守。

該協議將以直接贊成或反對的投票方式(in a straight up or down vote)表決,不用修改。歐洲理事會將於2月9日進行投票。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也稱為JURI)將在2月13日投票。Voss表示,在JURI同意後,歐洲議會全體的最終投票時間很可能在四月。歐盟執委會將會依照類似的時間表。一旦這三個機關都同意了,成員國將會有兩年時間將該立法納為其國家法律。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jonmcgowan/2024/01/31/eu-releases-final-draft-of-corporate-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law/?sh=32e8050a9ba3


(4)德國資產管理公司質疑ESG資料與評等服務

根據德國金融監理機關BaFin最新的市場研究,僅18%的德國資產管理公司認為ESG資料與評等的成本「是適當的」,亦即81%不認為成本是合理的。

研究裡受調查的資產管理公司說,成本會如此不成比例地高,是因為ESG資料與評等市場集中在少數供應商,即「市場支配地位」讓他們可以收高價。

此外,資產管理公司對ESG資料與評等成本所編列的預算,在2022至2024年間穩定成長,凸顯永續資料與評等有高度的重要性,而它們在投資流程中的權重會持續成長。

然而,根據該研究,僅38%的資產管理公司認為資料品質是「高的」,其原因是資料覆蓋率不佳、還有因為資料時間過舊。

研究發現,資料缺乏品質與更新,有時候是資料涵蓋率不佳、資料的可比較性和透明度低,對很多資金管理公司而言是最大的挑戰。

BaFin的資產管理執行總監Thorsten Pötzsch在訪談時說,「在可取得的ESG資料與評等上仍有重大不足。資料與評等供應商應該更好地解釋:他們如何進行評等,資料來源為何,以及若缺乏某些ESG資料時會怎麼做。」

BaFin的研究也發現,有20%受訪的公司認為資料難以相信,而70%表示對外部供應商所提供的ESG資料與評等之計算方法,有做過調整。

根據此研究的結果,BaFin呼籲ESG資料與評等供應商要清楚、詳細地揭露其方法。監理機關預期,歐盟執委會提出的一些新法規(在歐洲議會及歐洲理事會已達成臨時協議),會處理影響ESG評等的某些問題,並在市場研究中加以解決。

Pötzsch在訪談中補充說,BaFin正對基金名稱指導方針「加緊努力」,一如ESMA一樣。

德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大多(83%)會使用外部供應商來蒐集ESG的資料。對評等供應商而言,84%經理人會用MSCI、44%會用ISS、28%會用Bloomberg,而20%會用Sustainalytics與Solactive。有超過70%的資產管理公司會使用超過一家的供應商。

BaFin的研究也發現,17%的資產管理公司會使用僅內部蒐集的資料,其中大多數是專門管理另類投資基金的,比如不動產基金。

BaFin這次調查了30家資產管理公司及6家ESG評等供應商。

資料來源:https://www.ipe.com/news/german-asset-managers-question-esg-data-and-rating-services/10071627.articl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前100份CSRD報告得到的見解-2025/06/19

這篇是PwC在2025年3月28日刊出的"Insights from the first 100 CSRD reports"。以下分享他們的觀察結果。 期待已久的公司報導正要到來。今年已經有超過250家公司公佈了他們按CSRD編製的永續報告。 作者審視了前10...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