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6日在Forbes上有一則Priya Cherian Huskins所寫的文章“ Corporate Officers Face Expanded Oversight: What To Know“。分析了近期在美國,從比較社會面探討治理相關的判決。麥當勞案有相當的參考性,其中也提到了Caremark這個參考原則。
眾所周知公開發行與私有公司的董事,因違反某些受託義務,則需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在令人擔憂的事態發展中,很明顯的,現在公司高階主管在其責任範圍內也要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對於執行長、財務長和法律顧問而言,這尤其困難,因為他們的工作具有企業全面性的特徵。
要在德拉瓦州法庭證明董事和高階主管完全沒有監督公司的法令遵循,是很困難的。但是股東如果認為他們沒有盡到該責任時,還是會控告他們。
在本文中,作者將討論監督責任和Caremark訴訟案的簡要背景。之後作者將討論最近涉及麥當勞的案件,該案件如何將監督責任範圍從董事擴大到公司高階主管。
在1990年代,在公司治理的領域發生了關鍵的時刻,這個涉及到醫療照顧供應商Caremark International Inc. (Stone v. Ritter)一個指標性的案件。
Caremark的案件建立了對公司董事及其監督義務的明確期待,以管理公司的關鍵任務風險。
根據Caremark案件所設定的法律標準,董事必須以善意(good-faith)且有效地監督公司營運。
為了成功聲請駁回訟訴案,Caremark主張原告必須證明董事沒有建立有效的管理體系,因而完全沒有履行其監督義務,而不能僅是指控其怠忽失職。而我們從歷史中也發現,要證明這樣的主張的確是很困難的。
多年來,這個標準意味著股東提出這類的主張是不會成功的。然而這在2019年Marchand v. Barnhill一案中有了轉變,此涉及藍鐘乳品(Blue Bell Creameries)冰淇淋一起李斯特菌爆發事件。
此案鼓勵了原告,因為它為風險監督的主張提供了路徑圖。
法院關注的事實是,該公司只從事冰淇淋生產,故食品安全是藍鐘乳品要面對的最重要風險。
但紀錄上顯示,董事會沒有落實一個合理可以引起關注食安問題的系統,更別提董事會有以積極的方式處理食安風險的證據了。
因此,被告董事之聲請駁回並未成功,最終該訴訟案以上數百萬美元的金額達成和解,一如Bloomberg Law文章所討論的內容。
在藍鐘乳品案之後,原告更積極於提出「Caremark主張」,某些原告也成功抵禦了被告董事的聲請駁回,獲得數百萬美元的和解金。
(提醒一下,根據德拉瓦州法律及其他州法律設立的公司,不得支付此類型的和解金,因此迫切需要董事與高階主管責任保險。此後續再介紹。)
然而,原告並不滿足僅僅將「Caremark主張」的對象限定於董事。
2023年德拉瓦州關鍵的案件—麥當勞公司的股東衍生訴訟(McDonald’s Corp. Stockholder Derivative Litigation)裡,法院通過裁定,不只是董事會成員,高階經理人未能監督其直接控制領域相關的風險,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從而擴大了責任對象的範圍。
雖然監督工作的具體狀況在主管和董事之間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責任還是存在的。
麥當勞案例
麥當勞前人資主管David Fairhurst被控助長了麥當勞性騷擾文化,而且本人也參與了不當行為。
Fairhurst在一開始的聲請駁回訴訟案上失利,因為法院關注的是原告所稱的「紅旗」指控。
原告主張,Fairhurst明知性騷擾問題,但未採取行動,這具體展現了被視為惡意的忽視模式—這是依Caremark原則構成索賠的重要因素。Fairhurst自己就涉及性騷擾不當行為,也的確也是一個不利的事實。
法院強調,公司主管與董事一樣,在處理其職權範圍內的遵循風險時,負有監督責任。因為他的職位明確涉及處理人力資源部門,包括性騷擾預防,因此Fairhurst有監督此類風險之責任。
正如Duane Morris的一篇文章所解釋的內容,該案最終以技術程序的原因被駁回。然而,這並沒有減少此案件對公司高階主管的重要性。
給公司高階主管的幾個重點
麥當勞案明顯擴大了公司高階主管可能面對的潛在法律責任。它強調了高階主管在執行及因應風險監督系統上的關鍵功能。
公司主管可藉以下方式,來降低其法律風險:
*進行有效的風險監督。你要有明確的紀錄,顯示你合理實施了相關管理系統,讓你可以注意到問題,並在問題發生時因應解決。
*確保獲得個人的賠償協議。個人賠償協議是一種在個別高階主管及其服務公司之間的契約。這些協議承諾會預付相關法律費用,且在法律允許之下,一旦在你以公司高階主管身份涉及訴訟時,會代你支付損失。
*確保充足的董事與高階主管(D&O)保險責任範圍。州公司法或許不准公司支付麥當勞類型的監督索賠和解金。這是D&O保險真正重要之處。你會想要確保你的公司購買充分的Side A保險。Side A是D&O保險保單的一部分,可以支付麥當勞類型案件的和解金。
在不斷演變的公司治理局勢中,麥當勞的案例是個重要的提醒,也突顯了公司高階主管需要做好積極的風險管理,以及法律準備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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