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4日在National Law Review網站上有一篇由Jacob H. Hupart、Douglas P. Baumstein、Joshua Briones、Will G. McKitterick合著的"Greenwashing Class Action Litigation: An Emerging Risk for Companies’ Claims of Sustainability"。針對美國到2023年為止的法規變化、法院判決趨勢,有相當深入淺出的介紹。行文方式就像以前我所參加的《公司治理重要判決摘要選粹》,對一些相關案件有三至五段不等的簡述,另外還對案件要點、發展趨勢有彙整陳述。
本文包括:序言、背景與監理者的在意事項、漂綠趨勢及私人訴訟標準、代表性案件研究、私人訴訟分析、公司可注意的要點、結論。其中「代表性案件研究」針對不同訴訟處理方式,提出了三種案件:(a)和解、Smith v. Keurig Green Mountain, Inc., 2023 WL 2250264 (N.D. Cal. Feb. 27, 2023);(b)聲請駁回後保留、Lee v. Canada Goose, 2021 WL 6881256 (S.D.N.Y. Oct. 19, 2021);(c)駁回動議、Dwyer v. Allbirds, Inc., 598 F. Supp. 3d 137 (S.D.N.Y. Apr. 18. 2022)。這部分就是以三至五段來簡述案件及其性質。而「私人訴訟分析」部分還有一些其他案件的簡述。由於本文內非常多、涉及介紹項目也很多,故就集中介紹一些彙整性的看法與論述、分析,讓我們可以快速瞭解這個「可沒這麼好打發」的ESG問題。
I.序言部分
最近監理行動與消費者趨勢,讓公司就其產品永續性增加了對外主張。不過有些人也針對這些主張的「漂綠」提出了訴訟—就公司未兌現的主張所提出的不實廣告集體訴訟,有增多的趨勢。
這些訴訟很多是在有強大消費者保護法的州,比如紐約和加州。最近,相當多的集體訴訟案件在初步聲請駁回(initial motions to dismiss)後保留。此趨勢顯示,法院很嚴正地考慮這些案件,可能成為被告者也應認真考慮此漂綠訴訟的走向。
本文就是要探討:推動漂綠集體訴訟興起的原因,並展現不同結果的代表性案件,還有總結此訴訟領域的新興趨勢。同時根據最近的判例法(caselaw)所取得的見解,把公司暴露於漂綠訴訟之可能性降到最低,並且再提出一些建議。
II.背景與監理者的在意事項
漂綠控訴典型上是根據普通法內關於不實廣告、詐欺、不當得利、違反明確的保證,或者各州關於消費者保護的法規。在實務上,漂綠控告通常針對的是:公司在販售其產品時,在行銷、產品標籤,甚至是公司網站或檔案上的主張。
III.漂綠趨勢及私人訴訟標準
B.案件的數量及狀態
私人提出的漂綠集體訴訟案件,在過去幾年有顯著增加。當消費者展現出對環境友善產品之偏好時,公司越來越會提高他們的品牌的永續性。當原告主張公司的主張是毫無根據或誇大時,這種行銷方式讓公司很容易被告。從2023年六月往前的兩年裡,已經有超過十件的漂綠提出集體訴訟、或已經判決了(至少17件)。
重要的是,這些案件大部分迄今都在申請駁回後保留了下來。在這17個集體訴訟案裡,有11個聲請駁回,但其中8個至少部分保留。此趨勢顯示:法院看來很嚴正地看待漂綠訴訟案,讓公司陷入了不確定的局勢內。而漂綠控告若成功,或許會帶動更多的訴訟,可能讓公司暴露在成本高昂的法律戰與和解當中。
C.控告是怎麼成立的
最近漂綠集體訴訟案大多都是按普通法及州法定訴訟理由(cause of action)。普通法的控告通常包含詐欺、報導不實、不當獲利、違反明確的保證等。州的法定訴訟理由,參考的是各州的消費者保護法,讓原告可對違反這些法律的狀況提出集體訴訟。最近的漂綠集體訴訟就是違反紐約州的General Business Law §§349-50及加州的Consumer Legal Remedies Act, False Advertising Law及Unfair Competition Law。
V.私人訴訟分析
A.被駁回的漂綠提告有什麼特性
儘管最近針對大公司的漂綠提告有所增加,但法院一般還是會駁回這樣的控告:其主張是基於可公開查詢的方法、公司「有企圖心的聲明」以及幽默的聲明或吹噓。
法院駁回的案件是:公司若透過公開說明其方法、或其永續主張所持的實際基礎,能「展現其工作」。
重要的是,法院會區隔:有企圖心的聲明和空泛、模糊永續主張兩者之間的差異。
B.聲請駁回後保留的漂綠控告
到目前為止,法官展現出了聆聽漂綠集體訴訟的意願,通常會在聲請駁回後同意保留。在作者所觀察的案件中,法院不同意聲請駁回的案件有:對產品標籤作永續性主張、或在產品的環境影響方面明顯不正確的聲明。此外,雖然法院在評估控告時,通常會考慮第三方對此聲明之驗證,但他們不會認為此驗證就是公司聲明的決定性證據。
法院一般會不同意的聲請駁回的狀況:被告公司對產品標籤之永續主張太過空泛。在過去兩年間,作者至少看過五起案件,就是這種永續主張從聲請駁回中保留下來的。這些案件顯示了,公司在使用一些詞彙(人道、永續、可回收)上必須多加注意,並考慮「理性的消費者」會如何詮釋這些字眼。
法院不會認為第三方驗證為與永續主張決定性的證據。相對地,他們會分析公司的永續聲明,縱使公司已提出外部驗證了。
法院還會不同意聲請駁回的案件有:被告公司明顯不正確的聲明,不實陳述產品的可回收性、環境影響或永續性。
VI.公司可注意的要點
1.公司應避免明顯不正確的聲明。產品唯有在聲明被驗證為正確時,才能標示為「可回收」、「永續」或對生態系統安全。
2.公司應避免以空泛的詞彙或段落標誌產品,比如「永續」、「人道」或「可回收」。當使用這些詞彙並考慮「理性消費者」會如何詮釋這些段落時,公司應謹慎以待。
3.公司在驗證其宣傳品、網站或產品標籤時,應「展現他們的工作」。為此,公司或許要揭露其主張使用的方法、或引述外部驗證。然而,公司應注意:當引述第三方驗證時,法院並不會將此就視為決定性的證據。
4.公司在用產品標籤對特定產品進行永續主張上,應謹慎以對。作者最近對案件的觀察發現,法院會深入審視這些聲明,而且這些案件裡絕大多數在聲請駁回後都會保留。若公司要對其產品進行聲明,應該考慮對此聲明提供額外的資訊,比如方法。
以上幾點注意事項雖然很重要,但光有這幾點還不見得能減少暴露於漂綠集體訴訟的風險。作者預期,控告的方法還會持續發展,而此類訴訟會更加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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