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raits Times在2023年 10月 23日報導,新加坡證交所(Singapore Exchange,SGX)的上市規則,要求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在2024年之前,揭露支付給董事和執行長的確切薪酬,公司現在應該制定策略,以因應並管理揭露的任何後果。而揭露必須包含基本或固定薪資、變動或與績效相關的收入或紅利、實物福利、股票選擇權、激勵與獎勵,還有其他的長期激勵。
新加坡董事協會(Singapore Institute of Directors,SID)在10月18日所公布、每兩年一次《董事報告》(Directorship Report)的報告顯示;約有三分之二的公司仍未明確揭露執行長與董事的具體收入。該報告蒐集了在SGX上市的650家公司、42家不動產投資信託公司及5家企業信託公司的資訊。
該報告顯示,雖然執行長的薪酬增加,但公司揭露的標準在過去兩年卻下滑。
僅37.5%的受調查公司有提供詳細的薪酬揭露,與2021年相同。同時有48.3%有提供區間性的資訊,較2021年時的54%略有下降。數據也顯示,14.2%沒有做任何揭露,幾乎是2021年的兩倍。
相較之下,有47.7%同時擔任公司董事的執行長,在2023年薪酬超過50萬美元,較2021年的43.3%高。薪酬在50萬至100萬美元之間、並兼任董事的執行長比例,以及超過100萬美元者的比例,都較2021年高。
新加坡理工大學的會計系教授何耀基(Ho Yew Kee)說:「公司一直不願意完全揭露執行長與董事的薪酬。在亞洲,文化使我們很少會談論我們賺了多少。這是一個我們需要克服的大領域。」他認為,充分與及時的揭露,會確保薪酬實務公平、有競爭力,且符合公司績效與產業標準。
南洋商學院(Nanyang Business School)的副教授楊全勝(Victor Yeo)指出,公司未揭露的某些原因,是擔心能提供更高薪的競爭對手把人才挖走。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中心(Centre for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總監盧耀群(Lawrence Loh)教授指出,某些人也擔心若公開全額薪酬,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問題的顧慮。對執行長尤其如此,他們的報酬比董事會和管理階層遠高出許多。他說,公司已經流失了某些最頂尖的人才,他們選擇離開或不在公開發行公司工作,以避免全額揭露他們的薪酬。
但是專家同意,薪酬完全揭露還是利大於弊。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會計系教授麥潤田(Mak Yuen Teen)表示,公司不夠透明,會讓投資人對其董事會和管理階層有負面觀感。
「這會釋放出一個訊號─公司不想在薪酬公平方面保持透明,以及想要隱匿某些事。若是公平地獎勵董事們,完全揭露這個資訊應該沒有問題才對。若股東任命你擔任公開發行公司的董事,他們就有權知道你的詳細薪酬。」
因為企業正在採用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的框架,而且受到壓力要更具包容性,這個問題現在就變得更加重要。
麥教授還說,薪酬揭露要求在其他市場,比如香港與日本都很普遍,而且在馬來西亞實行時,也沒有太多的阻力。
楊教授同意說:「文化轉變不應該是一個問題。與新加坡投資公司淡馬錫(Temasek)有關的公司,長期以來一直都有揭露其董事與執行長的薪酬,因此是有前例可循的。」
儘管如此,何教授也指出,應該建立相關框架,協助公司管理完全揭露的影響:「當公司揭露確切的薪酬時,董事會必須要能夠解釋,為什麼在與公司績效,以及與競爭對手相比較之後,給予這個水平的薪酬。」
盧教授說:「隨著明年完全揭露法規生效,未遵循的狀況應該會大幅減少。因此,我們應該會看到公開發行公司的透明與當責性有所改善。」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的執行長陳文生(Tan Boon Gin)說:「公司的薪酬政策是否如其所宣稱的發揮作用,執行長的薪酬剛好就是其量化的體現。薪酬揭露是強制性的,因此未揭露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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