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bes在2025年 11月 16日有這篇由Joseph Brazel所寫的調查分享。
根據一份將在《會計研究評論》(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發表的研究,董事會針對報導不實會從會計師那取得非公開資訊,以追究財務長的責任。
先前的研究明確顯示,董事會會因為財務報導品質不佳的公開資訊而解任高階經理人,類似的例子比如舞弊或財務報表重編。不過不太清楚的是,當沒有此類公開訊號時,董事會是否還會積極要求財務報導品質。
會計師經常會發現財務報表的錯誤,有時候是財報舞弊,他們也會經常要求公司在正式對外發佈前,要改正這些不實聲明。雖然投資人不會知道這些調整,但是會計師會向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報告此事,提供董事會關於財務報導品質的非公開訊息。
在一份名為《會計師提供關於不實報導之非公開訊號與財務長解任》(Auditor-provided Nonpublic Signals of Misreporting and CFO Dismissal)的研究裡,研究者調查了:董事會在決定是否留任財務長時,是否會使用這份資訊。該研究作者有: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Phillip T. Lamoreaux、德克薩斯州農工大學的Summer Zhujun Liu、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Nathan J. Newton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Min Zhang。
Liu說,「我們先調查了中國29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以瞭解董事會如何與會計師互動,以及他們在評估高階經理人上如何使用會計師提供的資訊。之後,我們審視了中國財政部的專有數據,判斷2010至2019年間,中國財務長解任是否會與審計調整幅度有關。」
該研究發現,當會計師揭發及要求大幅調整以改正浮報收入時,董事會更可能會解任財務長。當公司有強勁的董事會監督,以及當執行長不擔任董事長時,這個結果會特別明顯。
Liu指出,「我們不確定董事會在監督管理階層時,是否會使用會計師這份資訊。因為會計師要求的調整不會對外公開,董事會不會有外部壓力要對此展開行動—不如像財報重編要對外公佈。我們的結果顯示,董事會在財務報導上會積極達成其受託義務,縱使沒有外部壓力。」
該研究也表示,當會計師發現報導不實時,董事會會運用其他形式的紀律手段。尤其當會計師發現有浮報收入的高度不實報導時,董事會會降低財務長薪酬。另外聚焦於解任財務長的分析顯示,多數日後無法再在其他公司找到高階管理職。
Liu的結論說,「某些董事會會考慮讓會計師作為公司內控制度的一環。然而,我們的研究發現,董事會期待公司管理階層能在會計師查核前,先準備好正確的財報。公司參與財務報導的管理階層(尤其是財務長)應該確保其流程與控制會產出正確的財務資訊。最近幾年一直呼籲會計師要公開提供更多資訊。我們的研究顯示,會計師可提供財務報表意見以外的價值,因為他們所提供的資訊,有助於負責治理者更瞭解公司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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