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raits Times在2023年11月7日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局長Ravi Menon在2023年11月6日參加Securities Investors Association (Singapore),或稱SIAS,所舉辦的Corporate Governance Week 2023活動,發表了演講,裡面提到公司治理許多重要的概念,以及新加坡還不足之處。相對於講官話或空泛的言論,有反省、針砭時弊的言論,才會讓社會進步。
Menon說,董事會被要求要對自身、對委員會、對董事做正式的年度效能評估,同時也要揭露他們如何做這個評估。但是,大多數新加坡上市公司卻錯失了這個能反省績效的好機會。
他提到2022年KPMG的調查發現:約一半的上市公司提的還是樣版式的揭露,而且不願意揭露任何客觀的績效指標。
董事會成員貢獻也常會受限於他們的出席率,而且不處理評估結果。
公司董事會也應該在技能和專長上,要更加多元。Menon說,「董事會不能只看傳統的專長領域,比如會計或法律專長,還要考慮讓新領域的專家進入,比如科技與永續。」
此外,股東自己也需要執行市場紀律。「在公司績效和策略上,我們需要資訊更充足的公開揭露。」Menon還說,媒體在報導上市公司時,應該注意治理面向,因為媒體特別是在提供散戶投資人資訊及教育他們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
最後他說,公司需要根據正確的建立內部文化。「光是守住法律要求的界線,是不足以獲得信任的。信任還要靠做對的事情。」
這需要由公司管理階層以身作則,並創造一個安全的吹哨環境,讓每個人都可在不曝光下報告道德違反事件。人資政策也應該符合信任與道德的文化。
公司應落實高品質、可信的永續揭露實務,同時領導可靠的轉型計畫。
SIAS的理事長兼執行長David Gerald對這些意見深表同意,並表示還有工作要做。
他指出,三分之二的公司在支付會計年度股利時,並未揭露股利支付政策,而這會影響到散戶投資人。
他引述一篇2015年刊載於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的文章說,有超過90%的上市公司都有大股東(即持有大比例公司股票者),這些人具有控制權。這代表著:要求這些股東負責與保護小股東利益上還存在挑戰。
「比如,最近幾年有若干控制股東想將他們的公司私有化,但SIAS認為其提供的價格太低、不公平。」
Gerald還說,董事必須確保其行動不會破壞股東信任。
「強化信任唯有協助創造股東價值,才會朝向正面發展,若公司與董事會失去利害關係人的信任,他們可能就會失去員工、客戶及其他關鍵利害關係人(如政府)的信任。」
「好的公司治理是建立有效決策的結構,藉此利害關係人總是在沒有親自觀察下,仍能相信監督流程。」
另外The Straits Times同日報導裡,還有Ravi Menon所提出的建議:新加坡可能需要在公司治理守則內加入文化條款。也值得國人參考。
Menon指出,香港交易所在2021年審視公司治理後,引入了新的公司文化條文。該條文表示,董事會應制定發行公司的目的、價值與策略,並確保自己符合發行公司的文化。所有董事都必須誠信行事、以身作則並推動他們所欲的文化。
「MAS將與新加坡證交所、CGAC合作,評估是否需要引入類似的條文。」Menon說。而CGAC是產業組織Corporate Governance Advisory Committee的縮寫。
資料來源:https://www.businesstimes.com.sg/esg/singapore-may-add-provision-culture-corporate-governance-cod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