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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星期四

【歐洲永續&治理動態】(1)尋求對SRD的見解:歐洲執委會展開股東權利指令的諮詢;(2)ESMA支持簡化的歐洲永續報導標準並建議針對性的調整;(3)歐盟在產業界壓力下緊縮企業永續盡職調查規範-2026/04/09

(1)尋求對SRD的見解:歐洲執委會展開股東權利指令的諮詢

Manifest Analytics在2026年 2月 13日分享,歐盟執委會啟動公開諮詢,點點滴滴地收集投資人與產業界對於可能更新股東權利指令(Shareholder Rights Directive, SRD)的洞見。

針對源自於履行股東權利的跨境投資障礙,從公司、投資人、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來徵集證據這件事尋求看法,以及如何修改規範協助歐盟資本市場的對齊與合一(alignment and unity)。關於「如何使股東權利現代化以有效解決市場慣例和技術發展方面的變動」與「當前SRD的挑戰和不足」,受訪者也受邀分享看法。諮詢與徵集證據的活動時間開放到2026年5月6日,連同回饋意見納入該指令未來可能的檢討。

SRD在2007年經歐盟成員國通過,直到2009年才確立實施。據Minerva Analytics報導,它建立了全歐洲的原則以確立歐洲上市公司某些基本的股東權利。該指令在2017年經過修訂(亦即SRD II)為了加強融合投資人與代理投票顧問的議合政策與投資政策,並要求成員國在2019年落實為法律。然而,鑒於SRD II實施近十年以來,股東權利在歐盟內外發生顯著轉變,很多人建議需要進一步修訂以確保今天的監理仍然符合其立法意旨。作為歐盟執委會去年十月所公布的2026年工作計畫的一環,SRD的評估已經排定日程,並且提到「強化股東權利」。

這次的諮詢與徵集證據評估的領域包括:SRD是否實現其頒布時欲完成的目標;目前規範對特定利害關係人的成本效益;是否需要簡化;以及SRD是否回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期望。諮詢也指望將股東權利架構的內部連貫性與其他歐盟/國際文書的外部一致性之回饋意見進行精確評估,以及SRD的成果在多大程度上是成員國在國家層級所不能實現的。

歐盟民主、司法、法治與消費者保護規範委員Michael McGrath說:「股東是成長的引擎,提供公司擴張和推動歐盟跨境投資所需的資本、信心與長期支持。這是為何明確且有效的股東權利制度不可或缺;我們想要直接聽取投資人、創新者與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什麼依然阻礙市場發展,如何掃除藩籬,以及如何建立一個更簡單、更合適且更有效的制度以促進歐盟的競爭力。」

執委會描述其承諾降低單一市場內片段化的現象,並消除干擾跨境投資的障礙,以提升競爭力並刺激私人投資,尤其是針對「創新與未來導向的成長產業」。這些措施旨在建立更「一體化、流動性更強與效率更高」的歐盟資本市場。

執委會表示,SRD可協助達成這個目標,作法是透過投資人、中介機構及發行公司在各成員國之間運作地更便捷高效。執委會補充說,使股東「便捷高效」地行使其權力,特別在跨境方面,並且確保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之間互動順暢是達成此目標的關鍵。執委會主張,由此創造出來的效率可望引導私人投資投入有實質投資需要的產業,從而推動必要的經濟成長以及促進歐盟的競爭力。

執委會表示:「該措施預期有正面經濟效應。預期會降低利害關係人的負擔、減少遵循成本及提升效率」。執委會還說,對於SRD的評估及審查會「協助移動私人投資流入歐盟上市公司、增加跨境投資、打造更深入且更有流動性的歐盟資本市場、提高競爭力並推動歐盟經濟成長」,以及「促進投資人對歐盟資本市場的信心,並且讓歐盟成為對歐盟及非歐盟股票投資人而言更有吸引力的投資去處」。

有些已經公開提出對未來SRD方向的看法。根據Minerva Analytics報導說,包括國際公司治理網路(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 ICGN)建議SRD II的修訂應聚焦於消除剩下的阻礙,實施現代且高效的投票流程。ICGN提出的建議係協助調和股東權利且創造更具條理的立法。該團體也呼籲執委會要讓年度股東大會實務符合股東提案標準,並強調支持「一股一票」標準,避免在投票權利方面出現有害的不公平現象。

資料來源:https://www.manifest.co.uk/seeking-srd-insights-european-commission-commences-shareholder-rights-directive-consultation/


(2)ESMA支持簡化的歐洲永續報導標準並建議針對性的調整

ESMA在2026年 2月 18日分享,歐盟金融市場監理與監督機關—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ESMA)已就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EFRAG)所制定的《歐洲永續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 修訂草案發表意見。ESMA強力支持歐盟執委會透過簡化與減輕負擔來強化競爭力與成長的目標。在這個基礎上,ESMA歡迎EFRAG提出修改建議並且找著具體修改的空間。

ESRS的修訂草案在標準的可讀性、語言與格式以及要求的數量方面,做出了一些改進。此外,針對數個領域引進有益的簡化措施,從而推動聚焦於更多實質事項的報導。然而,ESMA發現,修訂後的ESRS草案在支持投資者保護和金融穩定方面部分達成支持投資人保護及財務穩定性的分目標,原因是還有一些EMA向執委會建議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主席Verena Ross說:

「ESMA支持簡化及減少發行人負擔的目標以及相信EFRAG對ESRS的修訂是邁向正確方向的決定性一步,縱使我們看到還有某些目標改善的空間。」

在目前的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過渡背景下,以及要與先前聲明保持一致,ESMA與各國主管機關正致力於對永續報導作務實的監督。這將降低不必要的負擔,同時確保投資人和廣大市場取得正確資訊。

為了投資人保護及財務穩定性的好處著眼,ESMA建議執委會對修訂後的ESRS作一些調整,比如: 

實施某些永久性豁免的時限

*精進過渡計畫的要求

*強化報導行政、管理及監督機構的永續能力

*強化投入永續行動財務資源的透明度,以及

*調整因不具重要性而排除在合併財務報表以外的子公司,豁免其報導永續風險和機會。

下一步

執委會現在會考慮ESMA的意見,以及歐洲銀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歐洲保險與職業退休金管理局(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 EIOPA)、歐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ECB)和其他機關提交的意見,目標是在2026年夏季以前將修訂後的ESRS納入授權法。

ESRS實施的最初幾年對各方來說均隱含一條學習曲線,因為永續報導架構經歷實質變化。在此調整期間,ESMA將與各國主管機關(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ies, NCAs)合作,確保以協調一致的方法實現相稱且務實的永續報導監督。一如先前所溝通的,NCAs有彈性調整監督的方法以適合當前處境,包括他們所審查的發行公司及揭露領域。ESMA在這個過程裡會支持NCAs。

ESMA透過在其技術專家團與委員會(Technical Experts Group and the Board)內擔任觀察員的角色,也將繼續對EFRAG的永續報導工作做出貢獻,包括制定指引。

資料來源:https://www.esma.europa.eu/press-news/esma-news/esma-supports-simplified-european-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and


(3)歐盟在產業界壓力下緊縮企業永續盡職調查規範

ESG News 在2026年 2月 24日報導,在受到產業團體和外國政府持續壓力下,歐盟成員國最終核准縮減標誌性的企業永續規範,縮減供應鏈盡職調查與報導義務。

布魯塞爾歐盟部長會議去年在與歐盟政府、歐洲議會協商後,支持修改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此轉變減少了被要求表達其供應鏈環境與人權風險的公司數,並延後遵循時間表。

修正案反映了歐洲產業界的巨大憂慮—監理負擔可能會弱化對外國對手的競爭力。然而,環境倡議者與某些機構投資人警告,此變動可能使得辨識有可靠永續實務作法公司的措施,變得複雜。

縮減範圍至最大公司

根據修正版架構,CSDDD未來適用於員工人數超過5,000人、且年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18億美元)的歐盟公司。若在歐盟區內有同等營業額的外國公司,也要遵守此規定。

公司若被發現違反規定,將面對其全球淨營業額最高3%的罰款。

此舉明顯縮小了該指令的先前提案的範圍,先前版本多了數千家歐盟公司。

地緣政治壓力與能源安全憂慮

外部壓力對最終結果有關鍵影響。美國與卡達呼籲歐盟要縮減該指令,並警告嚴格的盡職調查要求可能會破壞能源供應鏈,尤其是出口給歐洲的天然氣。

從業者也紛紛表達意見。美國石油及天然氣巨擘埃克森美孚批評修訂後架構不夠,並主張遵循複雜性對全球營運者而言仍是一個問題。

此一事件顯示,當歐洲要平衡永續企圖心與策略供應需求時,氣候政策、貿易關係與能源安全日益交織在一起。

延後遵循並取消氣候計畫要求

歐盟延後遵循期限到2029年中,而先前對大公司的目標是2027年中。立法者也取消了公司需採行與全球溫度目標一致的氣候轉型計畫要求。

對公司董事會而言,此延後提供更多時間調整治理制度及供應鏈監督架構。對氣候倡議者而言,取消轉型計畫義務弱化了與全球減碳路徑和相關架構(比如巴黎氣候協定)的一致性。

永續報導門檻也在收緊

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要求公司揭露環境與社會影響,以改善對投資人和消費者的透明度。此次修訂也延伸到CSRD。

根據修訂後的規定,報導義務將僅適用於員工人數1,000人、淨年營業額超過4.5億歐元的公司,以及在歐盟區有同等營業額的非歐盟公司。先前,此門檻包含的公司是員工超過250人。

更高的門檻將大幅降低被要求報告的公司數,有可能限制市場可取得的ESG資料量,同時減少中型企業的遵循成本。

高階經理人與投資人應該注意的事宜

對於跨國公司而言,修訂後的規定減少了離及的遵循壓力,但對最大的全球公司仍維持著很大的義務。供應鏈盡職調查仍是重大治理問題,潛在罰款會與全球營業額相關聯。

投資人面對著變化中的透明度局勢。報導實體的變少,可能會限制ESG資料的可比較性,並複雜化風險評估及永續投資篩選。

從政策觀點看,歐盟的重新校準突顯了監理企圖心與經濟競爭力之間的緊張關係。也顯示了當地緣政治壓力、貿易波動及能源安全問題重塑政策落實時,永續治理更務實的階段。

 全球來看,此決定或許會影響到其他司法管轄區如何設計盡職調查與報導架構,尤其當公司面對到跨歐洲、北美與新興市場重疊的監理制度時。

資料來源:https://esgnews.com/eu-narrows-corporate-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rules-after-industry-pres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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