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Translate

2024年1月4日 星期四

法務長&法遵主管責任升高中:(1)美國大型公司法務長薪酬因責任而升高;(2)法遵主管潛在的個人責任在提高;(3)法務長是讓董事會參與AI監督之關鍵-2024/01/04

(1)Legal Dive:美國大型公開發行公司裡,女性法務長比男性收入更高

要點

*根據經理人情報機構Equilar的調查發現,2022年美國證券市場中前500大公司的法務長(general counsel)薪酬:女性的中位數是320萬美元、男性是300萬美元。

*產生此差異的來源是薪酬增加,自2018年以來女性法務長薪酬增加幅度為47%、男性為14%。現在女性擔任法務長的比例也變多—佔這些公司法務長比例的36%,較五年前27%高。

*報告指出,這與大型、知名度高公司日益重視社會責任有關。報告說,「有影響力的社會運動興起給公司帶來巨大壓力,要更重視多元、平等與共融(DEI)的議題。」

公司規模造成了法務長薪酬水準的差異。雖然所有受調查公司都是大型(營收至少有9億美元),但其中最大的公司裡,法務長薪酬中位數為530萬美元,是較小公司120萬美元的近五倍。所謂最大的公司是營收至少250億美元的公司。

產業也有別。在商務服務公司的法務長收入中位數是530萬美元,是週期消費品公司230萬美元的兩倍以上。

大多數法務長的薪酬都來自於績效激勵。約佔典型薪酬包裹的三分之一,約83.9萬美元。薪資是第二大的部分,約為60萬美元,再其次是年度現金目標(50.7萬美元)及股票獎酬(44.9萬美元)

各董事會之間的薪酬組合並不一致。以科技公司為例,法務長薪酬最大部分(將近40%)是股票部分,而薪資只佔11%。在公用事業方面,組合幾乎完全相反。薪資部分約佔27%,而股票部分約12%。

金融服務業裡,法務長薪酬包裹有一半來自於財務激勵。

法務長與執行長之間的薪酬差距正在縮小,現在執行長的薪酬是法務長的4.1倍,較五年前的4.3倍有所減少。

差距縮短原因不明,但有可能是公司受到壓力改變薪酬結構。

Hilton Hotels的前法務長Kristin Campbell在報告中說,「法律與監理的變化,提高了揭露與遵循的程度。」這可能會提高公司仰賴其法務經理人。

經理人搜尋機構BarkerGilmore的創辦合夥人John Gilmore說,「某些法務長會因法務以外的貢獻而受到獎酬。這些法務以外的責任包括—人資、ESG、政府關係、政府事務、公司發展、安全與遵循。法務長是高階經理人團隊裡第一個負責額外責任的成員,因為其策略能力、對業務的敏銳度,以及法務和公司其他領域間緊密的關係。」

資料來源:https://www.legaldive.com/news/women-top-men-general-counsel-GC-pay-largest-public-companies-Equilar-BarkerGilmore-2023/695563/

 

(2)法遵主管潛在的個人責任在提高

法令遵循主管(Chief Compliance OfficerCCO)和其他經理人的潛在責任在升高。要是不遵循,後果可能從只是鉅額罰款變成刑事控告。

最近幾年,美國與歐洲的監理機關與執法單位出現越來越明顯的趨勢,在法遵失靈的案例中,除了公司以外,還會追究個別主管。這個趨勢沒有緩解的跡象,因為執法行動的比率推測在未來幾年會提高。

CCO、執行長及其他高階經理人而言,瞭解其個人責任與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變得很重要。在美國、英國與歐洲,由於主管機關試圖阻止公司犯罪並要求負起個人責任,監理要求及詳細審查可以見到顯著增加。

美國司法部在20233月時擴大對公司的指引,集中在組織如何透過管理階層的個人參與來有效管理法遵。其中Compensation Structures and Consequence Management這一章就實施索回機制(clawbacks)以回應不當行為及違背法遵的必要性。

英國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採行以原則為基礎的方法來監管,最近實施的高階經理人與認證制度(Senior Managers & Certification RegimeSMCR)鼓勵高階員工承擔起更多法遵責任,並強化當責性是無法外包或授權的概念。

202212月,歐盟執委會提案優化成員國如何調查、起訴及處罰受到制裁及有違法情事的個人或事業單位。這將可能導致各成員國修訂執法系統,並且使得處罰激增。

資料來源:https://fintech.global/2023/05/22/the-rising-wave-of-personal-liability-for-chief-compliance-officers/


(3)法務長是讓董事參與人工智慧監督的關鍵

Troutman Pepper法律事務所顧問Shannon VanVleet Pattersonpodcast說,法務長(General Counsel, GCs)是合適的最高管理層主管,可協助確保董事會知道公司如何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及對其進行監督。

AI使用的趨勢往往是由下而上,因技術人員或其他員工採用它作為其職能的一部份。她說,員工實驗可協助公司瞭解如何有效地使用這項技術,以及使用它時可能帶來什麼商機,惟員工使用也會帶來風險,需要把它放到公司更廣泛的策略內,而且這是董事會的職能。

公司治理專家Patterson說:「你必須擁抱公司目前現有的人員。」

Patterson建議董事會以其注意與忠實的受託義務來處理AI,一如他們監督資料風險及環境、社會與治理問題—換言之,把它當成公司策略計畫的一部份。

她說:「這是影響公司長期成長與價值的經營元素。」

對法務長而言,AI風險意味著建立一個流程確保董事會掌握該技術的使用方式,並且確保董事會具備正確的專長組合來行使監督。

治理結構

法務長可將AI議題納入常規議程內,透過現有的委員會進行監督(或許該委員會已經涉入技術議題)

她說,這不代表AI監督應當只限於具技術背景的董事會成員;判斷才是重要的。

對非技術出身的董事,法務長的一個合適角色是與資訊科技部門合作,創造一種以非科技術語討論AI的方式,如此一來專業術語就不會妨礙策略。

她說:「你會希望你的董事能自在地討論這些術語,並瞭解他們從科技專家那兒聽到的內容。」

透明

一旦你有了一個流程可供董事會考慮AI問題以及正確的專長組合,你會想要記錄你對AI風險的了解以及董事會關於落實防護措施決策背後的思維。

透明在這個過程至為重要,因為聯邦政府對於這些問題幾乎沒有指引,短期內也可能不會有。因此制定自己的指引由公司來決定,並且準備展示為何他們以這種方式來治理AI

她說:「公司實際是在缺乏統一的法律或監理架構下來運作。」

Troutman Pepper的合夥人Chris Willispodcast上說:「我認為這種情況在可預見的未來將持續下去。」

一旦你建立了防護措施,你會想要為員工打造一個可以放心地挺身而出的流程,假若他們相信某些事例當中AI的使用已經超出護欄。

若員工感到不自在,他們更有可能先求告監理機關,讓公司處於守勢。

Willis說:「監理機關等在那兒乞求吹哨人挺身而出」。比較好的做法是「鼓勵這種對話在公司內部進行」。

這位律師說,作為受託責任的一環,一個密切監督公司AI使用的敬業董事會,是讓員工能放心挺身而出的基礎。

資料來源:https://www.legaldive.com/news/general-counsel-role-board-directors-ai-artificial-intelligence-oversight-corporate-governance/70146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從地緣政治到創新:永續報導的未來-2025/06/19

KPMG在2025年 4月 16日報導,國際公司治理網路(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 ICGN)2025年會匯聚了公司治理和永續投資領域的全球領導人,共同探討持續演變的永續報導樣貌。KPMG很榮幸成為ICGN的長期贊助者...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