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要為公司加值與監督。要做到這個目標,第一步就是投入多少時間,來滿足這個承諾吧?出席參加會議會是一個,其次就是用了多少時間在各項工作上:公司內的比如開會交流、公司外的比如閱讀資料。而投入多少時間,連帶會與另外一個主題有關:overboarding。一個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恐怕能為單個公司服務的時間不會太多,分身乏術真能做好董事嗎?
2016年美國公司董事協會(NACA)有一份針對上千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做的調查。其中有統計他們過去一年投入時間為248小時(董事長是292小時),而投入時間的項目有:
*出席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 (73 小時)
*檢視報告與其他資料(61 小時)
*與董事會相關的通勤時間(38 小時)
*與管理階層進行非正式會議或討論(30 小時)
*董事教育(19 小時)
*代表公司與公眾活動(8 小時)
*其他活動(20 小時)
網址: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c04e7071-53b2-4026-a7e9-5f534f7cd2aa
另外過去我在對董事會所做的調查裡,也有對審計委員會的會議時間做過探討。2019年《台灣上市櫃公司審計委員會運作狀況》裡,受訪者的審計委員會以開會31至60分最多(55.01%),其次是未滿30分鐘(21.31%)。比較2019年及前次調查的2015年,未滿30分鐘的比例減少約15%、31至60分鐘的比例增加約13%,推測審計委員會召開的時數有往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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