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高峰會在2023年九月公布了最新版的G20/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2023。在前言裡提到,本原則在2021至2023年經過全面性回顧,並依據最近在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方面的變化而更新。修訂後的原則,在2023年六月已為OECD部長級委員會所採納,並在2023年九月獲G20領導人支持。本次的回顧有兩個主要目標:(1)支持強化公司從資本市場取得融資的國家措施;(2)推動公司永續與韌性的公司治理政策,繼而帶動更大經濟體的永續與韌性。
因此,本原則這次新增了「永續與韌性」一章,反映公司在管理氣候相關及其他永續風險和機會上越來越大的挑戰。新一章也與前一版的第四章「公司治理中利害關係人的角色」整合。這次制定了大量的新建議,並與原則中現有章節的內涵相整合,但是整體結構不變。
有鑑於本原則之內容相當多,茲分成兩次介紹。本篇介紹【I.確保有效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II.股東和關鍵所有權功能之權利與平等對待】、【III.機構投資人、股票市場以及其他中介機構】,第二篇再介紹【IV.揭露與透明】、【V.董事會的責任】、【VI.永續與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