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2026年7月31日在Watson Farley & Wiliams刊出的:Five Common Mistakes Companies Make i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以下分享這五個錯誤。
1.視報導是行銷作業
把ESG報導當程式行銷/溝通作業,如果不夠嚴謹或正確,會造成嚴重的法律風險。
像財務和其他報導,假定公司提出的ESG報告是正確且可驗證的。然而,通常公司不會以同等或類似於其他報導(財報)般的嚴謹度處理ESG報導。
公司若未以充分的注意處理這項工作,會有誤導公眾的風險,不管是誇大、缺乏證據或其他。
2.誇大影響力或成就
ESG報導裡,公司通常傾向對其影響力或成就講一些大膽、抽象的說法。不過,當公司誇大時,就會有被視為誤導的法律風險。
當草擬報告時,重要的是用詞正確、合理反映公司現實,避免用一些誤導讀者的詞彙修飾。
3.缺乏證據支持主張
所有關於公司的聲明,都應該是可驗證、證據支持的。當聲明沒有證據支持,通常會讓公司受到審查及批評。
若沒有證據顯示公司有計畫或策略推動優先事項、顯示每年的進步,就可能引發誤導的指控。
4.聲明並未與其他公開聲明與文件一致
公司的ESG報告典型上是針對ESG的公開聲明或文件的一環。公司ESG報告和其他公開聲明之間的不一致,都可能會引發監理機關或公民組織的注意。
常見的不一致包括:ESG報告錯誤描述已聲稱的公開政策或作為,或者公司聲稱的目標與價值和他處所稱的不一致。
5.使用自願性標準與架構,但不正確
有鑒於國際認證的標準很容易取得,因此要詳細審查這些標準的落實程度,也更容易。
當參照國際標準與架構進行報導時,作者鼓勵客戶只參考真正能保持一致的,以及其一致性可以驗證的。
資料來源:https://www.wfw.com/articles/five-common-mistakes-companies-make-in-sustainability-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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