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介紹The Conference Board新調查的文章,2026年7月23日在Harvard Law School Forum on Corporate Governance刊出。該報告審視了當前公司氣候目標的狀態及軌跡,其來自於:
*The Conference Board與ESGAUGE關於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氣候揭露的長期性資料,包括氣候目標與排放資料。
*The Conference Board關於S&P 100的環境目標揭露之比較基準。
*The Conference Board的Governance & Sustainability Center在2026年一月舉辦的Chatham House Rule圓桌論壇,其中關於制定和揭露環境目標之見解。
本文有以下的要點:
*制定氣候目標是大公司實務的主流。S&P 500公司在2025年有84%揭露了氣候目標,而Russell 3000有34%。
*很多氣候目標現在有危險。S&P 500公司具範疇1排放目標有約8%、具範疇3目標公司約有62%表示:2021年以來屬排放持平或升高,同時僅24%受訪的永續主管對其目標具完全的信心。
*範疇1仍是最難的營運挑戰。範疇1排放的中位數,在Russell 3000公司從2021年至2025年間下降了41%,但S&P 500是持平的,公用事業的排放在2025年是成長的,因為電力需求上升。
*範疇2是最亮眼的。S&P 500公司地點基準的範疇2排放中位數從2021至2025年間下降39%,同時市場基準的排放下降59%。
*範疇3仍有最大的可信度落差。S&P 500公司裡,82%會揭露範疇2排放,但僅33%有明確的範疇3減碳目標。
*氣候目標在競爭資本上是越來越激烈。研究發現,55%受訪高階經理人稱「資本配置、成本或ROI」是其組織最可能調整、延後目標的因素。
當前的氣候目標狀態
仔細觀察最近S&P 500揭露顯示,「有氣候目標」代表的意義各自不同。有些公司會設定廣泛的目標,有些則會專精於排放、減少程度、基礎以及時限。最大落差還是在範疇3或價值鏈上,這是公司通常控制較低、資料較弱的領域。
關於減排的進展
溫室氣體排放揭露
美國大公司方面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導十分完備。規定是主要推力,因為有新的規定要求揭露,而且外部確信支持資料的狀況是越來越充足了。儘管有持續要撤銷美國證管會2024年氣候揭露規定的力量,但州層級還在持續努力,尤其是加州、還有歐洲以及國際性規定,影響著大型跨國公司。
範疇1的進展
Russell 3000公司顯現出減少範疇1排放的進展,報導排放的中位數在2021至2025年間下降了41%,不過2025年有稍稍上升。S&P 500公司顯示持平趨勢:範疇1排放中位數從2022年高峰下降,但2021年以來基本上未改變。
範疇2的進展
2021年以來,美國公開發行公司在採購的電力方面進展最明顯,「地點基準」和「市場基準」兩邊都在下降。地點基準的範疇2反映了公司營運之地的排放密度。市場基準的範疇2排放反映公司電力採購的選擇。
範疇3的進展
範疇3排放通常佔公司總排放最大的比例。GHG Protocol將範疇3分成15類,包括上游來源及下游使用。
衡量這些排放很不容易,因為公司通常仰賴供應鏈、客戶、物流、產品使用,或者融資排放的資料,但這些卻不是公司可直接掌控的。各方的資料品質有明顯差異,而公司或許會靠近似、平均、估計或排放因素,而非原始資料。
驗證也有類似挑戰,尤其是橫跨複雜供應鏈。
就表面數字來看,Russell 3000公司範疇3排放中位數逐年上升,但S&P 500則持平。然而,中小規模公司的增加或許反映揭露之擴張、估計方法之改善,以及涵蓋更廣的範疇,而非排放實際上成長。相反的,S&P 500資料相對穩定,或許顯示報導系統更成熟、假設更一致。
公司氣候目標陷入風險嗎?
實務上存在各部門之間的緊張關係。減碳計畫現在要與AI、數位轉型、網路安全、能力擴張、供應鏈韌性和利潤保護競爭。投資較便宜、回收更快以及更緊密的財務審視,通過率會比較高。
在會報導範疇1目標的S&P 500公司裡,有58%在2021至2025年間的範疇1排放量是持平或升高的。在範疇3部分,同期則是持平或升高62%。這個比例在範疇2較低,為40%。
雖然這些數字並不會驗證或保證公司達不達得到目標,顯現了美國大公司絕大多數的氣候目標現在是「有風險」的。他們顯示了不同類型的風險:範疇1目標主要是營運、資本、技術與資產流動緊張,而範疇3目標是價值鏈影響、第三方績效以及資料可靠性。
當氣候目標改變時會發生的事
很多公司氣候目標在2030年以前需要更多資金、更明確的執行計畫或重新校準。「重新校準」不是撤回,而是要更好的資料、變更業務組合、新的會計標準、更高的資本成本、技術延遲、或對獲利路徑有更現實的假設。
公司應該要在這三類目標變動之間,做出清楚區隔:
1.技術重新校準:更新基準、邊界、計算方法、排放因素或報導結構,同時保持原本的企圖心。公司應解釋變動,並盡可能銜接新舊指標。
2.重新設定可行性:若原假設不再有效,就調整時間架構、範圍、目標水準或路徑。公司應說明哪些改變了、哪些仍維持,以及如何投資及治理修正後的路徑。
3.策略調整:在沒有可靠的替代方案之前,調降目標、取消目標,或者降低氣候行動的優先順序。這會帶來最大的聲譽、商業、法律與員工相關風險。
目標變動不應該只在寫報告。重大變動應該由永續、財務、法務、營運、投資人關係、溝通和相關業務單位,還有董事會審視。此審視應該回答這四個問題:有哪些改變了?改變會影響企圖或會計嗎?如何維持可比較性?管理階層接下來要做什麼?
溝通揭露氣候目標
溝通方向是朝向更有紀律、更明確證據,對無關執行的泛泛而論較少寬容。
受調查的企業永續高階主管指出,揭露所處環境更嚴峻、不均衡。少數公司似乎會完全放棄氣候行動,但很多公司關於他們的公開表達、如何表達,或許會增加選擇性。
外部確信在這個流程內越來越重要。確信典型上涉及—按明確的報導指標,審視排放資料、方法論、控制以及計算的獨立的供應商,當監理機關、投資人、客戶以及董事會對氣候揭露上需要更高信心之際,變得更普遍。2024年時,有七成S&P 500公司會對範疇1與2排放進行確信,超過一半也會對範疇3排放做確信。
確信會告訴利害關係人:資料有受過審視;這不是說排放會下降、路徑圖有受到資助,或目標是可達成的。
最終,最可信的氣候目標揭露,會區隔出:
*企圖心:長期目標,比如淨零
*目標:具明確基準、範圍及指標的有時限承諾
*進展:實際排放狀況、採購活動、資本計畫或者營運的變動
*不確定性:端視技術、供應商、客戶、電網容量、標準或業務成長。
公司應該也要說明資料內的變化:如果排放增加,揭露就應該明述—此動能是否會推升業務成長、收購、擴大範疇3涵蓋、增進供應商資料、延後專案、能源需求或方法論改變。如果目標變動,公司應該要說明:是否這涉及技術校準、重新設定可行性,或者降低企圖心。
企業領導人可透過聚焦於以下五個優先順序,以面對挑戰:
*一如承諾地管理目標。每個公開目標應該要有負責人、基礎、方法、資料來源、資本路徑、確信狀態以及變動歷程。
*每年重新預估近期目標,並設定長期路徑。隨2030年接近,公司應安排放趨勢、成長、投資計畫、採購、供應鏈進展、AI相關要求、目標達成以及資助減排來重新評估目標,同時決定需要的是2040或2050年的路徑。
*視範疇2為能源策略。再生能源電力工具仍重要,但是可信度越來越仰賴時間、地點、電網條件、儲能、需求彈性以及乾淨又穩定的電力。
*從重大性與影響角度優先重視範疇3。公司應聚焦於最重要的排放問題,以及他們可透過採購、產品設計、供應商能力、客戶議合、融資、物流或投資組合決定可採取行動之處。
*溝通時有理有據。最強的揭露會說明公司會控制什麼、會影響什麼、進展不均之處、哪些假設已經改變,以及管理階層如何因應,同時降低氣候主張會被視為誇大、不受支持或誤導之風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