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要為董事會的ESG責任負責?
ESG議題越來越熱門,而董事會該怎麼設計負責系統,使這個議題受到良好的管理?是治理的關鍵問題,也是落實E與S要素的重點。這是一篇在Bloomberg Law上,由Mintz法律事務所的Megan Gates、Jacob Hupart、Jen Rubin所寫的“ Who Should Be In Charge of Board ESG Responsibilities?“開頭就問:應該讓董事會成員每個都負責所有ESG責任?還是指定現行委員會負責?或者董事會要新設一個委員會?這些要看公司而定。
ESG已經是每個董事對股東的受託義務,無法轉嫁給他人。董事會對ESG要履行注意和忠實義務。在注意義務上,董事必須參與其監督的問題,才能對重大問題做出明智的決定(比如策略性交易及人力資本挑戰)。在忠實義務上,需要把公司和股東置於董事自身利益之前。要達成此義務,需要董事會成員對ESG議題明智且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