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是2023年2月22日於Havard Law School Forum on Corporate Governance網站所貼出的文章,來源是Gabrielle Lieberman與Tom Handcock的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備忘錄。其Program on Corporate Governance的相關研究包括Alma Cohen, Moshe Hazan與David Weiss的Politics and Gender in the Executive Suite;Jesse M. Fried的Will Nasdaq’s Diversity Rules Harm Investors? 以及Chris Brummer與Leo E. Strine, Jr.的 Duty and Diversity。是在從經營團隊角度,更深入看公司性別平等、女性真正能否發揮影響力。以下是對這一篇的要點摘選。
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分析了S&P 500中前百大公司資料,發現公司的最高領導層的男性比例是女性的2.5倍。女性比較佔多數的職位,大多影響力與權力較低,凸顯了性別多元性的限制,以及尚未認識到女性在組織內的價值。
雖然很多研究都指出,性別平等對領導層與管理團隊的效益所在,但特別探究長字輩主管性別多元性的分析還是很少。本文檢視S&P 500前百大公司的最高領導團隊的組成(其資料由公司自行揭露),另外還參照美國勞工統計局勞動參與率資料中的性別比例。最高領導團隊的規模與性質,各公司均不同,從最大的45人到最小的3人都有。而公司所揭露的最高領導團隊成員,不只顯現了組織結構,還顯示了公司重視誰、權力和責任的所在。
關鍵發現1:平等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美國女性勞工的比例是47%,但在S&P 100的最高領導團隊,女性經理人比例僅為28%。相對地,美國男性勞工的比例是53%,而最高領導團隊的男性比例為72%。
關鍵發現2:最重要的領域比例不足
S&P 100的執行長只有9%是女性。要符合一般勞工的性別比例,還要增加5.2倍才行。傳統的執行長來源是財務長、營運長與負責損益表的領導人,在這一塊的女性比例嚴重不足,讓她們晉升到執行長之路艱困許多。在營運長方面,比例是10%,要增加4.7倍才會平等;財務長是18%,要增加2.6倍才會平等。因此,除非組織能接受讓不同背景的人擔任執行長,否則執行長的多元性是不會有可衡量的進展。
在最高領導層團隊裡,有兩個職位經常是由女性擔任—行銷長(47%)與人資長(67%)。雖然這方面顯示出很大的進展,但並非所有公司都會把行銷長納入領導團隊內,這就限制了女性在最高層的價值與影響力。本文也看到一個充滿希望的結果:法務長的比例是41%,略微低於一般女性勞工比例的47%。
人資長雖然對組織成功而言扮演重要角色,且在過去兩年因疫情、美國社會持續動盪,此職位的重要性日增,但從這條路升上執行長的還是很有限。根據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的2022 Global Leadership Monitor,在受調查的人資長裡,只有1%同意其職涯目標是成為執行長。
關鍵發現3:她們的缺席引人注意
S&P 100領導團隊的性別比例,按公司而不同。本文是針對了7位經理人以上的領導團隊進行分析。
有2家公司的領導團隊全部都是男性;還有7家只有1位女經理人。雖然有4家公司的女性經理人比例超過一半,但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是女性經理人佔絕大多數(三分之二以上)。
本文還觀察了經理人出缺後由女性填補的狀況。有8家公司在填補1席後會達到性別平等;若再填補2席女性的話,有15家公司可達到平等;若再填補3席女性,則有22家公司可達到平等;若再填補4席女性,則有15家公司可達到性別平等。
網址:https://corpgov.law.harvard.edu/2023/02/22/gender-diversity-in-the-c-su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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