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Victoria Tellez所寫、2026年1月28日在FCLTGlobal刊出的文章:"CEO Tenur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CEO-Chair Debate"。針對執行長與董事長是否要由同一人擔任這個持續爭論的問題作了回顧,以下分享一些要點。
在治理界,很少會像執行長是否兼任董事長這樣引發廣泛爭論。某些市場的監理機關已經採取堅定立場,而行動主義者則常主張—兩職位分開才是通行的最佳實務。
但是經驗證據完全不一樣:兼任董事長與執行長本身沒有好壞,事實上,執行長如果兼任的話,在任時間會更長(平均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