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英國英國商會(British Chambers of Commerce,BCC)、Make UK、英國董事協會(Institute of Directors)以及英國工業聯合會(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呼籲放棄chairman,因為這個詞彙是已經過時,需要更新。現在英國公司註冊處仍使用“chairman”一詞作為新公司章程範本的標準詞彙,但這些機構說,希望使用性別中性的詞彙。
這些單位表示,他們會修正自己的章程,使用chair一詞,而且鼓勵其他企業跟進。
去年3月,英國英國商會(British Chambers of Commerce,BCC)、Make UK、英國董事協會(Institute of Directors)以及英國工業聯合會(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呼籲放棄chairman,因為這個詞彙是已經過時,需要更新。現在英國公司註冊處仍使用“chairman”一詞作為新公司章程範本的標準詞彙,但這些機構說,希望使用性別中性的詞彙。
有趣的是,以前我參與翻譯、由英國董事協會出版的《有效能的董事會-邁向董事與董事會成功之路》,第四章「董事長與非執行業務董事的角色」,開頭就寫到,一些組織的董事會領導人被稱為「主席(同椅子一字the Chair)」。如此稱呼好處是「性別中立」,但作者(Dr. Roger Barker)不喜歡這個詞。因為椅子是一個無生命的家具,與有效的董事會領導者對照,是不對稱的!作者喜歡用chairman,並堅持貫穿該書,不管擔任的是男性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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